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申请人女生96年3月5日汉族职工住县汽车运输公司院。

被申请人男生980年月5日汉族职工住县城关镇淮南新村33。

请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共有纠纷案县人民法院0年月6日作出了(0)民初006民事判判被申请人判生效日起五日给付申请人现金3万元及审诉讼费600元。

被申请人至今拒不执行判特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事实与理由县城关镇淮南新村6房产申请人夫妇与被申请人父母共有建造和所有。

该房屋共共有期由邻居建房影响到该房屋通风采光被申请人作庭成员与申请人亲人共出面阻拦建房获得了6万元通风采光补偿款

申请人直要该补偿款被申请人迟迟不分该款给申请人无奈申请人诉法院。

县法院审裁判判被申请人支付3万元给申请人被申请人不审判上诉到市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审判业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无故不履行判。

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现根据民诉法规定特提出上诉请请予以支持。

致县人民法院申请人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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