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摘要:本文从纳税筹划的原理和方法入手,阐述了筹划个人所得税的意义及筹划方案,最后指出了进行纳税筹划应该注意的几点问题。

关键词: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以期达到合理减少税收支出、降低经营成本、获取税收利益的目的。

简单的说,如果将个人或企业增加收入、利润等称为“开源”,那么纳税筹划就是进行“节流”。

由于纳税筹划所取得的是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所以它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作为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公司在经营中通常只涉及到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虽然个人所得税是由公司代扣代缴的,表面上看与企业的经营无关,与公司的利润额无关,但是也应将其纳入公司整体纳税筹划的范围。

原因如下:对于工资薪金来说,从员工的角度来看,员工并不关心个人税前工资的多少,不关心自己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他们关心的是自己每月能从公司得到的实际可支配收入,只有这些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才会对员工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如果通过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增加员工支配收入,必将大大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加公司团队的相对稳定性,间接的减少公司的人力资源投入成本,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产生有利的作用,另外,由于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是从企业付员工工资中扣除并缴纳的,归根结底也是由公司负担的,所以,企业应该对员工个人所得税积极地进行纳税筹划

三、个人所得税筹划设计      1.工资薪金费用化。

提高员工每月从公司得到的实际可支配收入有两种方法。

一种方法是提高企业员工工资,这样他们税后收入就会比提高工资前的税后收入高;另一种方法是保持员工工资不变,甚至降低员工资,但大幅提高员工支配费用的额度,从而使员工总体的可支配收入增加

第一种方法由于要提高员工的实际工资公司负担的工资费用为(实际税后工资+个人所得税),二者互动,同方向变化,在联合作用下会使公司费用增加的幅度,大大超过员工实际工资增长的幅度,不是明智的做法。

第二种方法则不会影响个人所得税,仅仅是增加公司的管理费用,故可以保持员工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额同公司费用增加额相等,对公司来说是比较有利的。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其最低税率为5%、最高税率为45%,当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就按该档次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但是,工资薪金所得税是按个人月实际收入来计税的,这就为税务筹划创造了条件。

增加薪金增加个人的收入满足其消费的需求,但由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

把个人现金性工资转为符合公司费用支付条件的福利待遇,照样可以达到其消费需求,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1)允许员工将自己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3%—5%甚至更多),以办公费、招待费等的形式,凭发票报销,这是减少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办法。

员工的一些日常消费由公司承担,公司少发给员工相应数额的工资,但是员工支配的实际收入并未减少,而同时又增加了企业的可抵减项目,减少了企业的所得税,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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