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新发展

【摘要】经过长期的酝酿和发展我国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时期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品交换体制选择的基本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一步明确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内涵,为社会主义国家找到一种适合一定发展水平的经济体制作出了巨大贡献。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改革开放 占优经济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123.9 【文献标识码】A。

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真正风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提出上是困难的,在实践上是高风险的。不困难,无风险,不足以显示这个理论的价值。困难和风险之处不在于当时许多马克思主义者的反对,也不在于西方人把市场经济作为资本主义的特殊附着物,而在于究竟怎样才能科学地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与市场对接起来,从而形成一种既集中(整个经济的运行不能违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又分散(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而不只是主要满足少数人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经济运行机制。

集中体制尽管有缺点,但也有其合理的内核(如公有制、集中力量办大事、国家计划等)。在改革中保持集中体制合理的内核并克服其缺点是非常困难的。但由于我国人民勤劳、智慧,人口规模大,也由于并没有完全放弃公有制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经过70年的发展我国在一些重要领域(如电力供应、通讯、建筑、高铁、沙漠治理等)以及经济总量上取得骄人成绩。

分散体制尽管有许多优点,但其缺点也难以避免。市场取向的改革本身就是分散化改革,难免会出现一些混乱。我国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加上所有制结构上的松绑,在现实中,出现了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体制在一些方面异化,从而部分趋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如,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竞争是无序的,收入分配是分化的,商业关系是尔虞我诈的。毋庸讳言,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这些现象在不同时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过。所幸的是,尽管上述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但1978年以来,我国基本保持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可以说,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对于我国的真正风险在于,我国经济不能不集中,但又不能像过去那样地集中;我国经济不能不分散,但又不能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分散,不能从根本上、不可逆地损害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最终要确保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只有保证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的主体地位,用公有制企业来实现分散(公有制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进行交换),才能在所有可能的战略领域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才可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历史贡献。

1979年3月,于祖尧在《经济研究参考资料》发表的《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文,常常被认为是我国最早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范畴的文献。1979年11月,邓小平同志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更早时期,在1960年至1962年中央进行国民经济调整时,围绕如何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存条件出现的“三自一包”提法中就包含“自由市场”的概念。卓炯的《论商品经济》(1962年)、孙冶方的《论价值》(1959年)、顾准的《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写于1957年)都提出了中国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观点。毛泽东同志也有过中国离不开商品经济的表述。毛泽东同志认为,“必须肯定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社会主义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针对那种将商品经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的错误观点,他指出:“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些理论与实践表明,我们党在1992年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是有许多历史渊源的。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经过1949—1976时期的发展中国已经利用类似苏联但又有所创新的计划经济建立起强大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和各种公共设施(如教育、医疗、水利、科研)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然而,正是这种跨越式发展使得传统计划经济的不足方面开始上升为中国的一个主要问题。传统计划经济的不足,最主要的方面就是在各种公共设施的支持下,仅仅用国家调拨和国家定价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所生产的大量产品的交换需要。在不完全否定国家调拨和国家定价的合理性的基础上,需要有另外的适当体制来实现交换,从而使得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能够更好地进行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这是马克思交换反作用于生产的原理使然。而且生产发展,产品分散交换的要求就越大,国家计划委员会越无法完全处理日益庞大的交换任务。在中国,商品经济概念和市场经济概念的提出就是对这种客观事实作出的理论反应,就是马克思交换反作用于生产的原理在20世纪中国改革开放时代活的应用。这是因为只有新中国生产发展到一定水平,才会提出产品如何出清的问题。从这点看,提出商品经济概念和市场经济概念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当然,把解决交换的问题提出来,并不意味着中国生产问题就完全解决了。在1979年,中国许多物品依然短缺,但中国确实已经生产出了大量的产品需要通过一种更为优化的方法来出清。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决定交换资本主义就是因为生产出了大量商品,从而需要克服原来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自十月革命以来,直到中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一个国家解决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品价值实现的体制问题。尽管不同社会主义国家围绕产品实现都做出了可贵的探索,但都没有能够稳定下来。在俄国,列宁敏锐地提出“应当把商品交换提到首要地位,把它作为新经济政策的主要杠杆”的观点,甚至认为“必须把国民经济的一切大部门建立在同个人利益的结合上面”。不久,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新经济政策就为“斯大林模式”所替代了。“斯大林模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有其势所必然之理,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如科技迅速发展、国力迅速增强、打赢二战等)。但斯大林之后的苏联领导人没有能够处理好斯大林的政治、经济理论遗产,没有探索出一种科学的政治经济体制,再加上种种矛盾,结果导致苏联解体。因为这涉及两大转型问题,一是由战争状态转向和平状态,二是由供给极度短缺转到供给相对丰富。这两大转型对实行新的经济体制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斯大林模式进行改革是必要的,但任何改革都是有极高风险的。唯有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维持了政治稳定和GDP快速增长。这个成就是巨大的,其意义不亚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究其成功原因,在于我国领导人(包括毛泽东时代的一些领导人)和理论家为社会主义国家找到一种适合一定发展水平的经济体制作出了巨大贡献。

毛泽东同志把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置于革命策略的核心位置,尤其注意到发挥地方积极性和群众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疾苦问题,并把它上升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看待。毛泽东同志把主要精力用于大力发展我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抓革命促生产)。正是毛泽东时代中国生产公有制基础上实现了大发展,才使得我国交换体制的改革能够在久经考验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手中经过艰难的探索逐步明确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经进一步明确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内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的地位。

马克思认为,经济有四大活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马克思的这个分类是正确的。根据这个正确的分类,旨在解决和平时期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交换问题的社會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其地位是不容抹杀的。但必须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是以公有制企业为市场主要的主体的交换经济,而不能是以私有制企业为市场主要的主体的交换经济公有制企业不能交换吗?当然可以。所以,公有制企业与市场经济当然是兼容的。从市场的交换本质来看,中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既然存在交换,它也就是一种市场经济,只不过公有制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较弱,而政府的作用较强。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公有制企业各方面的力量必然增强,必然能够更加自主地、自觉地从事交换,因此可以获得更多的自主权,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供给主体。相对资本主义私有企业这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供给主体,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作为市场供给主体具有巨大的优越性,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超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必然因其解决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大生产所催生的交换问题而为世人所承认。

但是必须注意到,马克思还认为,在生产交换的关系中,生产决定交换。没有生产,哪里来的交换的产品?而且,生产条件往往也决定着交换条件。比如,生产规模越大,生产成本就越低,交换的价格就越低;生产总量越小,交换就可能越需要借助于与自由市场相对立的配给制。这意味着,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关于生产理论是比关于市场的理论更为重要、更为基本的理论。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忽略了二者的主次关系,缺乏一种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的主流理论,导致我们在一些领域没有能够生产出本来可以生产出的产品。中国这些已有起步的领域在不适当地应用市场经济理论中停滞不前了,而这就给了资本主义国家在这些领域实现价值的机会,延续了资本主义的繁荣。这本身就证明,关于市场的理论是比关于生产理论更次一级的理论。不承认这一点,就会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实践中推到错误的方向。实际上,西方20世纪50年代的发展经济学也同样认为,经济落后的国家生产力低下,没有什么产品可以交换,根本谈不上市场经济,因此也谈不上用市场的办法去发展经济。从学理上看,西方发展经济学的这一观点的价值实际上也是源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所阐明的生产决定交换这一基本原理。

今天,当我们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是以公有制企业为主要供给主体的市场经济,并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必然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生产理论理论之后,笔者认为有可能把它们综合而成一种新的理论,即“占优经济发展模式”的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大力发展公有制企业为主要微观基础的生产才是中国实现经济发展的占优模式。当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这种占优模式会容纳市场机制,只不过以这种公有制企业为主要微观主体的市场经济一定是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种理论吸收了也证实了中国在1949—1976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经验(如大力发展公有制、集中力量办大事、鞍钢宪法等),再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加进去,依然可以叫作“占优经济发展模式”。它可以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所强调的“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学术说明,从而为我国凝聚共识 “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创造新的历史伟业”,提供一种基础理论参考。

(作者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潘淑淳:《三自一包》,《档案天地》,2010年第11期。

②《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

③《列宁选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

④王今朝:《中国经济发展模式:政治经济学占优设计》,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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