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导游薪酬制度改革研究

摘要:当前,我国不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影响了导游服务质量,挫伤了导游人员的积极性,妨碍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分析了当今导游薪酬制度形成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以促进我国旅游业健康、和谐、持续发展。

 关键词:导游;薪酬制度;改革       1当前我国导游薪酬制度构成及其演变过程      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经历了由政府主管的涉外政治旅游接待演变成我国的主导产业之一的过程。

在解放初期,旅游业的从业人员是肩负政治使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政治待遇高、素质高、工资高,其工资构成表现为工资+带团津贴+奖金。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国家对旅游业管理体制的转变,旅行社由政府附属部门转变成自负盈亏企业,导游成为自由职业。

近年来旅游企业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大发展而大量涌入,旅行社之间竞争加剧,为节约人力资源成本旅行社大多开始减少甚至不雇用专职导游

长此以往,旅行社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导游通过不正当的渠道保证了自己的收入,这也就衍生出以“回扣”和小费为主体加带团津贴或基本工资的现行的导游薪酬体系。

      2现行不合理的导游薪酬结构形成的原因      (1)旅行社之间竞争不合理。

为适应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国家降低了旅行社市场准入的门槛,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每年以大约10%的速度迅速增长。

旅行社产业急剧扩张,旅行社大多没有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的承包经营普遍存在,加上旅游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不健全等多种原因致使旅行社竞争加剧,利润下降。

旅行社在经营的旅游产品竞争力削弱、组团成本加大、利润下滑的情况下,为争夺有限的客源展开了以降价为主要手段的恶性竞争,变“顾客导向”为“市场导向”。

导游本应作为旅行社的代表给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靠出色完成带团任务而获得丰厚的报酬,然而在旅行社的经营实践中旅行社为保证企业利润,取消了导游基本工资甚至带团津贴,同时纵容、怂恿导游增加游客购物次数或金额作为获取利润的渠道之一。

导游艰辛的劳动不但没有合理的体现,而且还要违背职业准则,顶着遭顾客投诉的压力,费尽心机增加旅游者的购物支出,以赚取“回扣”作为自己的劳动报酬和旅行社的利润。

   (2)旅行社导游人员的监管机制不健全。

导游人员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的不确定性,导游人员的高流动性,使旅行社对其服务质量的监管难度较大,旅行社导游的服务质量的考核没有和其劳动报酬有机的结合起来,导游人员就利用带团的便利收受小费和回扣提供了外围环境。

   (3)导游等级评定机制和其薪酬制度不统一。

我国从1995年就开始实行导游人员等级评定制度,由于导游人员的等级制度没有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制度配套制度,竞争激励机制匮乏,致使导游人员晋级的积极性下降,也导致导游队伍等级结构严重失调,导游人员基本工资水准低位运行。

   (4)旅游市场管理不规范。

购物是大部分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大部分对旅游目的地的特产等旅游产品的价格和质量不慎了解。

作为旅游产品的供应商为游客提供特色鲜明,质高价廉的旅游产品,导游人员游客推介有较高商业信誉的旅游商店或企业是其提高游客满意度的基础。

然而在现实中旅游产品的供应者就通过给导游人员或司机高额的“回扣”来吸引客源,增加产品的销售量。

这也使一部分旅游企业或旅游商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哄抬物价,转嫁其给导游或司机的回扣造成的损失。

旅游商店在游客购物的过程中获得了经济利益,就会采取多种不当的激励措施吸引导游人员,增加游客购物的人数和次数。

   (5)游客旅游心理不成熟。

随着闲暇时间增多、经济收入增加,人们出游需求在强劲增长,但旅游者心理不够成熟、综合素质亟待提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旅行社的线路设计及其成本缺乏了解。

在同一条线路上旅行社根据不同的旅游产品组合而产生不同的成本价格。

游客在相同或者相近线路的选择上只注重价格,往往被旅行社打出的低报价所迷惑,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缺乏维权意识,也就难免会出现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现象;第二,对导游的工作性质缺乏了解。

导游直接对客服务,承担复杂、繁重的脑体劳动,而部分游客导游工作认为是“侍奉客人”“游山玩水”又赚钱的工作。

游客出行的时机多选在法定长假,加上各旅游地的软、硬件尚不完善,在旅游过程中遇到不满意,很容易将其失望情绪转换为对导游的抵触情绪。

导游辛苦的付出一旦得不到游客的认同和尊重,就会加重其无视游客利益谋取私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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