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会计管理工作秩序之我见(1)

(摘要)随着《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和实施,给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一些约定俗成的管理方式、方法、程序受到挑战,急需财政部门领导和会计管理人员,进一步规范管理思路,搞好内部规范,创造性的做好会计管理的各项工作。

(关键词)整治会计管理秩序  目前,会计造假,财务报告被粉饰已屡见不鲜,且众所周知。

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都在探讨寻求治理良策。

而规范财政部门自身管理行为,整治会计管理工作秩序却被人们忽视,本文就此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会计管理工作现状  一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对现有会计规定和自身职能把握不准确,甚至错误。

主要表现(1)下级会计管理机构照抄照搬上级会计管理机构职能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某县财政部门制定的工作规划中竟拥有了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这一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所特有的职权。

(2)将已经取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搅和在一起。

财政部发布并于2005年3月1日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取消了年检,而有些财政部门还在年检,就连《XX财政》2006年会计园地刊登的文章中有好几处还在提及会计证书年检。

(3)XX省财政厅以X财会(2004)28号《关于贯彻行政许可法有关会计管理工作问题的通知》规定:“取消会计电算化证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有关内容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记载。

”而XX省财政厅在对高级会计师培训时,不是依照自身规定,将培训内容记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而是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变通成XX省高级会计人才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手册。

(4)基层财政部门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会计人员与会计代理记账不加区分,给会计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麻烦。

二是现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免考科目“水份”大,人为造成不公平。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三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

实际运作中,免试证件一般由县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审验,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加之会计电算化由设区市财政局自主开考,且不公布题型,报名所定教材与考试试题不配套,考生有意见。

三是会计人员后续教育不理想,有的会计培训机构人员和会计管理人员相互串通,收了费,盖个章就了事。

四是事业行政单位的账目设置不规范,资金的来龙去向不清晰。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财政形势决定了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程度。

目前,不少市县财政还是“吃饭”型财政财政部门“一把手”和财政人员把工作重心、精力用在抓收入和支出上,认为会计管理工作不影响大局,继而直接影响了财政会计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影响了会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政部门直接办理且约定俗成,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还需有一个规范和完善的过程。

三是由于会计下岗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增多,银行、税务等垂直部门业务繁忙,会计人员后续教育难以开展。

四是财政会计管理人员学识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会计管理人员中,全日制财经院校本专科毕业的几乎为零。

就是加上各类参加自学形式取得的法律本、专科毕业的,比例也不乐观。

并且随着《行政许可法》等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会计管理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会计管理人员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了处理烦琐的日常事务和人际关系上,根本就没有时间学习和研究财会法律、法规以及财会业务知识。

五是随着部门预算、财政集中支付等项财政改革的推行和诸多业务的拓宽,局内没有相应建立起统一、科学、规范的对事业行政单位财务账目指导意见和协调机制,加之局内各业务股室间缺乏沟通,以及内部会计管理机构对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能及时跟上等原因,致使财政内部对事业行政单位会计账目的要求没能达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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