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社会身份认同危机的教育生态学分析

作者简介:董亚杰(1989—),女,河北秦皇岛市,河北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原理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下载论文网   摘 要:教师社会身份一直受到人们的激烈争论,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对教师社会身份的描述也有着很大的差别,既有褒又有贬,甚至可以说是处在两种很极端的状态,但是不管是褒之至极还是贬之至极,都是不符合教师的真实状态的,也正是在这种非生态理念的指导下,教师社会身份认同出现了危机

关键词:教师社会身份认同危机生态学   在日常话语中,我们对教师有着太多的令人“羡慕”的称谓,比如教师是辛勤的“园丁”、教师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等等。

然而在这种高尚的光环之下的教师们却不赞同甚至是拒绝这样的称谓,这样社会教师社会身份认同教师自我的社会身份认同出现了严重的矛盾性。

一、教师社会身份认同内涵的教育生态学分析   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教师教育主体之一,作为生态人的他们律动性和能动性的统一,他们努力践行社会他们身份定位是他们律动性的表现,而除了律动他们还有能动性,但是他们能动性也是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而不能完全地发挥,所以那些社会他们的要求他们是不可能真正的实现,他们也是有权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履行自己做教师的职责的。

教师社会身份认同应该是社会教师角色的认同教师自己对其角色的认同应该是一致的,教育生态系统的一个特征是动态平衡性,而教师社会身份认同在很早之前顺应了社会对其身份认同,那时两者是一致的,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教师越来越对社会给予的身份表现出不服从的态度,这时两者又处于不一致的状态。

二、教师社会身份认同危机教育生态学分析   (一)教师社会职能和存在意义与社会身份认同危机   教育生态学认为教师不仅是生产者还是生活者,作为生产者,他们社会身份社会生产身份,作为生活者,他们社会身份又是社会生活者。

由于教师的生产对象是活生生的生态人,而这生态人质量的好坏往往被归因于教师,所以教师在扮演社会生产者时,他们身份被提得很高甚至是不可替代的,这时人们就认为教师应当成为“人之模范,社会之楷模”,但当他们回归到社会生活者的时候,他们身份却很低甚至是被忽略的,此时教师的形象更多的是“付出”着的,只讲奉献,不讲回报。

由此可见,教师社会生产身份教师的生活身份出现了严重的错位甚至是对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教师社会身份认同危机

(二)教师的能量性存在与社会身份认同危机   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讲,人的需要从最低层到最高层分别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总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社会给予教师身份就只是让教师无偿地尽全力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忽略了教师作为普通的人的需要,所以在他们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生活者也要为自己的生活而努力的时候,他们就会认为社会他们那些虚无缥渺的称谓是非常不正确的,因此就出现了社会教师自己对其社会身份认同的矛盾和冲突。

马克思又认为人的需要分为再现性需要和再造性需要教师也不例外,作为教师他们的再现性需要是基本的生活比较充实和有条理,再造性需要则是他们的发展。

虽然教师的再现性需要会随着他们社会身份的提高而有所改善,但是也正是因为盲目地提高他们社会地位才使得他们的再造性需要被人们所忽视,因此当教师觉得生活太平淡的时候同样是没有活力去工作的,以至于他们觉得那些高高在上的社会地位根本不适合他们,所以就产生了教师社会身份认同的问题。

(三)教师的文化信息与社会身份认同危机   每种身份都置身于一种历史和一种文化当中。

教师在不同的文化情境中具有不同的身份,特定的社会文化类型构成了独特的教师身份

当代人们对教师的期望使得教师传统的知识及其文化的权威形象、地位开始全面下降,也使得教师身份认同和共同意识的形成日趋地多元化和复杂化,教师以往所谓的“神圣的身份危机重重,教育生态理念下教师社会身份应该是人类文化的选取者、优化者和传播者,然而社会给予教师社会身份却趋向了非生态化,例如将教师比喻成蜡烛、春蚕等,这些都运用了形象的思维方式,是典型的仿生态的观点,而对于教师文化来说,其也是以非生态的状态存在着,教师被称作“太阳底下最光辉的形象”这种伪生态的文化表达方式使得教师越来越对自己的社会身份感到迷茫。

三、教育生态教师社会身份认同危机的应对策略   教育生态观认为教师作为原生态生态人是律动性和能动性的统一,在充分发挥教师能动性的时候,我们也应该想想如何能够让教师拥有较强的律动性。

教师社会身份方面来看,既然对教师社会身份定位不够完善,那么我们就应该重新给教师社会身份进行定位,而且还要运用教育生态学的观点,只有这样教师社会身份认同的矛盾与冲突才能够缓解,而这个教育生态观就是教师律动性,教育生态学角度的律动性与能动性相对指的是定力,所以要想教师认同社会身份,我们就应该给其社会身份定好位,一个好的办法就是讲起社会身份的规范和法律身份的规定结合起来,因为法律身份则是特指的,它是对教师身份的本质性规定,并不面向某一个具体的教师个体,而是指向于教师群体,因此,法律身份告诉人们应当如何行为,而社会身份则告诉人们在特定的情况下如何行为,教师社会身份往往对教师权责的期望大于法律身份,它对教师的规约具有更大的弥散性,而教师的法律身份尽管具有强制性的保障,但却是对教师基本的身份规约,它指向的往往是教师基本的身份诉求,所以即使教师没有达到社会身份所规约的角色期待时,对于教师的法律身份而言,也不算是违法。

因此当教师达不到他们社会身份的时候,他们可以从他们的法律身份上找到安慰,他们可以依据他们的法律身份来发挥自己的能动性进行教育活动,教师社会身份也只有降低其对教师的要求才能使教师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为教师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参考文献:   [1] 阎光才,教师身份”的制度与文化根源及当下危机[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2] 孙玲,教师身份的历史变迁――变革中的深层反思[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2010(1)   [3] 曲正伟,教师的“身份”与“身份认同”[J].教育发展研究,2007(4)   [4] 张伟,教师身份社会学考察―基于布迪厄文化再生产理论[D].山东师范大学,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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