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承诺书] 公益性岗位承诺书

**县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 承 诺 书 **县就业局: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大理州就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大就局〔2016〕19号)精神,我单位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相关工作慎重承诺如下: 一、在公益性岗位申报使用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为保证所申报、签约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条件的真实有效,按规定实名使用公益性岗位,不冒名顶替、顶岗。保证所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贴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绝不弄虚作假。经查实,如有冒名顶替、顶岗、虚假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我单位主动退还已拔资金;涉嫌违纪违法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三、认真履行《**县公益性岗位使用协议书》相关条款,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我单位愿意承担所使用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

四、按照《**县公益性岗位使用协议书》规定,为我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购买相关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人员工资,并且不使用现金发放。若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到期或者人员变更,及时到你局办理有关手续,以上因我单位及经办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经办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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