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技术复核制度(7)

项目工程技术复核制度(七)。

1、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2、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2.1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网)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网)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2.2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2.3砼及钢筋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砼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2.4砖石工程:墙身中心线、皮数杆、砂浆配合比等。

2.5屋面工程:防水材料的配合比,材料的质量等。

2.6钢筋砼柱、屋架、吊车梁以及特殊屋面的形状、尺寸等。

2.7管道工程:各种管道的标高及其坡度;化粪池、检查井底标高及各部尺寸

2.8电气工程: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的位置和方向;送电方向。

2.9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程度、数量及规格,以及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复核项目。

3、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4、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5、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技术员负责交项目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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