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应正确把握实质和机制

在深化供给侧改革的2017年,亟需总结2016年“去产能”方面的运行情况,掌握好“去产能”的实质内容及其合理机制

不应过于注重有关部门算出的总规模以后,从表面上看去掉了多少产量,关键是那些真正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如何去掉。

毕业论文网   第一,不宜笼统地讲去所有的过剩产能

我国现在必须聚焦的其实是去落后产能

各个行业里产能是否过剩处在不断变化中,落后产能是相对而言可以较好界定的概念和较好把握的去除对象。

“去产能”工作重心放在去落后产能这个实质问题上,才能更直接、更聚焦地对应我们所追求的结构优化和打造升级版。

第二,所谓过剩产能,是可以通过我们的一些创新机制比如PPP来改变其属性的。

PPP会把一部分过剩产能瞬间转为有效产能

原来政府在公共工程、基础设施以及产业园区连片开发这些建设项目上,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可以吸引、拉动出雄厚的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包括外资一起来做。

只要把这个事情做得好,便会产生一系列正面效应。

同时,可以把一部分所谓过剩产能成功转为有效产能、进行有效投资的创新机制

比如北京在原来地铁4号线PPP项目的基础上,现在继续运用这种成功经验引进外资建设地铁16号线,这是缓解首都公共交通体系有效供给不足的一个重要建设项目

如无PPP,16号线何时可动工建设可能遥遥无期,有了PPP,便可以把这一建设项目立即启动。

加快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材、建材、施工设备等一大批订单,对应的是什么产能?正是一部分原来所谓过剩产能――PPP这个机制创新会把一部分所谓过剩产能很快转为有效产能

第三,我们需要意识到,在行业、企业升级换代中,不应把所有在竞争力上有劣势的企业,马上认定为所谓“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这个概念是可以用的,但是应仅限于少数确实无可救药而迟迟未出局的企业

某些在竞争中感到有压力、有困难的企业,如果能成功地实现升级换代的创新,就可能改变面貌,原来被人们认为是过剩产能的代表,可能转为有效产能的组成部分,这是可变的,要有事在人为的努力。

第四,“去产能”的主体与机制何在?去产能中,对于为数不多的某些成规模的企业,政府如认定其是落后产能代表,在没有挽救可能性的情况下,可以由政府为主体实施关停并转的操作,这是最便捷的操作,但是这种方式的适应性非常有限。

中国现在整个企业数量、市场主体数量,是7000万个以上,大量的中小微企业中谁是落后产能代表,政府无法一一甄别,必须在依靠政府维持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让整个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以竞争中的优胜劣汰解决去除落后产能的问题。

这是一个最重要的去产能的主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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