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类物业管理招标评分办法定标原则
一、评标委员构成。
评标委员构成如下:评标委员共5名,其中招标方代表2名,另3名从。
二、评标办法。
XX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标评标项目分为: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两大项,分别按百分制计分,各项目占投标总分权重依次为80:20。
评委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分标准评出评分等级,依此统计汇总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得分。
(1)、对项目的认识、管理服务定位、管理服务目标及整体设想(12分)。
(2)、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培训及管理(10分)。
(3)、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及物资配备计划(4分)。
(4)、管理服务体系(6分)。
(5)、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公众制度(3分)。
(7)、日常管理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标准及其措施(20分)。
(8)、管理服务重点、难点及其措施。(8分)。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3分)。
(10)、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测算合理性(20分)。
2、投标报价评分以中准价作为评分标准,其扣分原则为:按百分制计,"偏离中准收费水平百分率"每偏"中准收费水平"0.5%扣1分;"偏离中准收费水平百分率"的百分位四舍五入后,十分位数字≥5且≤9的,十分位上的赋分均按0.5%标准扣分。
3."中准收费水平"由所有投标人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综合收费水平报价"算术平均得出;"综合收费水平报价"=(小高层投标报价×小高层建筑面积+商业投标报价×商业建筑面积)÷各类物业服务费收费总面积。
4、"偏离中准收费水平百分率"=("综合收费水平报价"—"中准收费水平")÷"中准收费水平"×100%(计算结果保留到十分位,百分位四舍五入)。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分两项加权总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
2、若出现加权总分相同不能顺序确定中标人时,则以投标企业投标文件评分高者为先。
3、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的排序确定第一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若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