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2016年矛盾调处工作总结

2016年,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市、区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部署,在区综治委和区信访局的指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帮助下,从部门工作实际出发,深入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及时化解了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各类矛盾,保持了良好的稳定局面。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保障矛盾调处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班子始终将稳定作为全局工作的第一要务,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年初,即成立了矛盾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矛盾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直接抓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形成了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的矛盾调处工作体系,有效推进了矛盾调处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全力开展矛盾调处工作,切实保障稳定局面。

按照区委、区政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求,进一步组织全局部门从实际工作出发,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保障全局稳定工作局面。全年,我局未出现一起进京、进省越级上访事件。

1、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日常排查机制,对不稳定因素采取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方式,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

2、深入排查、合理分析,提前预控。交通运输和水务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信访事件反映问题难以预测,为有效维护稳定工作局面,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排查,局领导班子坚持每月到辖区公路及重点村镇进行实地调研、排查各类矛盾,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信访稳定专题工作会议,集中分析全局信访工作形势,对排查出来的信访苗头和问题,及时分析、汇总,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采取预控措施,安排专人,提前化解。 3、坚持领导接访制度,加大矛盾调处工作力度。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减少和控制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访,维护稳定形势,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由领导班子成员每天轮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接待期间发生的群众来访事件进行包案办结。二是坚持执行矛盾调处领导包案登记制度,将发现的不稳定因素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逐一分解,同时将具体情况登记在矛盾排查台帐上,限期化解矛盾调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截止10月底,共排查化解重点矛盾隐患6起.

4、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年初以来,进一步加大与信访、交通、水利和乡镇等单位的工作协调力度,对于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处理的事项,及时衔接相关部门,联合处理,对于需要我局帮助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保证各类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处理。

5、及时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稳定工作。为维护稳定大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了重大节日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在春节和五一劳动节等节假日前期组织对我局涉及的各项工作实施全面排查工作,主动与职工进行思想交流,及时化解各类不安定隐患,同时执行领导班子节日值班制度,发现不安定苗头,及时到场化解

2016年,全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深刻的体会到,矛盾调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随着交通运输和水利建设步伐的加快,难点问题也日益增多,矛盾纠纷与日俱增,我们面临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将迎来新的挑战。为此,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综治委和区信访的关心指导下,进一步加大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坚定信心,深化调解工作机制,全力维护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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