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白哈关税同盟贸易效应及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摘要:关税同盟贸易效应对区域外贸易国家和地区的出口贸易具有重要影响。

文章应用巴拉萨模型分析了俄白哈关税同盟贸易效应,结合贸易效应着重探索了俄白哈关税同盟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结果表明:俄白哈关税同盟贸易转移效应明显,贸易创造效应初步显现;中国新疆俄白哈三国的出口贸易紧密度减弱;中国新疆俄白哈三国的出口贸易增速下降,出口商品贸易结构中的工业制成品占比逐渐下降俄白哈关税同盟贸易转移效应对中国新疆商品的出口贸易带来较大冲击。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 俄白哈关税同盟贸易效应;中国新疆出口贸易影响   中图分类号:F7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15)02—0100—05   一、引言   关税同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之一,它对区域内成员国取消关税和贸易壁垒,但对区域外成员国则实行统一关税和对外贸易政策。

1950年维纳(Viner,1950)首次提出了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两种贸易效应,以此来衡量关税同盟建立后带来的实际影响[1]。

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关税同盟,区域内成员国贸易发展的壮大突显出贸易创造效应,积极推进了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近年形成的关税同盟组织――俄白哈关税同盟,由俄白哈三国组成的关税同盟组织,自2010年1月1日起,俄白哈三国开始对外实行统一进口税率(部分商品有过渡期),至此,标志着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并开始运作。

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一直以来都是中国新疆的主要贸易伙伴,截至2012年,中国新疆哈萨克斯坦的出口额为71.39亿美元,占中国对哈萨克斯坦出口总额的64.89%。

随着俄白哈关税同盟的形成所产生的贸易效应,势必会对中国新疆商品的出口贸易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研究俄白哈关税同盟贸易效应及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的影响,不仅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中国与俄白哈的外贸发展意义重大。

贸易效应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维纳提出的,他认为通过比较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可反映出建立关税同盟得益与否[1]。

在维纳研究的基础上,关税同盟贸易效应非成员国的影响是各国学者关注的焦点所在。

Paul R.Krugman(2000)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之间的贸易合作程度越高,贸易创造效应越明显,则越有可能危害非关税同盟成员国的利益[2]。

宋岩(2007)通过建立非成员国福利效用函数分析得出:关税同盟成立前各个国家的多边合作关税水平越高,关税同盟带来的贸易转移越有可能损害非成员国的利益[3]。

此外,关税同盟贸易效应同样会对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产生影响。

Jong—Wha Lee & Kwanho Shin(2006)认为东亚区域贸易协定促进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增加,给成员国带来贸易创造效应[4]。

赵琛、钟昌元(2012)则运用贸易强度指数并建立巴拉萨模型研究表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后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不显著,台湾与大陆的贸易规模较小[5]。

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后,王维然、朱敏、吴唯君(2011)分别从静态效应和动态效应两方面分析出俄白哈三国在农产品领域体现出贸易创造效应,并根据关税水平的提升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和刺激投资效应[6]。

综上研究可知,关税同盟贸易效应对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后,国内外学者们对其贸易效应的研究也逐步开展,但由于此同盟建立时间较晚,因此相关研究仍以思路分析和定性描述为主,定量研究方法相对缺乏。

此外,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后产生的贸易效应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的影响也缺乏足够的关注。

基于此,本文在借助巴拉萨模型分析俄白哈关税同盟贸易效应的基础上,探索俄白哈关税同盟建立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强度贸易规模及增速、贸易结构等方面带来的影响。

二、俄白哈关税同盟贸易效应分析   (一)模型选择巴拉萨模型   巴拉萨模型一般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前后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的变化来反映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贸易效应

其基本假设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前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是保持不变的,根据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后进口需求收入弹性的变化来判断贸易效应

若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后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变大,表明存在贸易创造;若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后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变小,则表示贸易转移。

巴拉萨模型的基本方程为:   M—r国为r国的进口值,Y—r为r国的国内生产总值,A为常数,b为进口需求收入弹性,V为模型误差,将方程两边同时取对数得:为更好地检验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后对三国产生的贸易效应,并且区别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前后不同的时间,在模型中引入虚拟变量D。

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前,D取0;成立后,D取1。

则模型变为:ln Mr=a+(b1+b2D)ln Yr+u,再将其转变为以下三个方程:   总进口方程:   其中,MT—r、MI—r、MO—r分别是r国(或地区)的商品贸易进口值、区域内贸易进口值和区域外贸易进口值;Y—r为该国(或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

b—T1、b—I1、b—O1分别为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前的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区内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则b—T1+b—T2、b—I1+b—I2、b—O1+b—O2分别表示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后的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区内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

(二)数据来源   选择2005~2012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以2010年作为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的分界点。

2005~2009年,D=0;2010~2012年,D=1。

俄白哈三国的总进口值、区内进口值和区外进口值由WTO数据库、UN COMTRADE数据库和哈萨克斯坦统计署整理计算而得,三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来源于世界银行网站。

(三)结果分析   运用Eviews6.0软件对上述建立的模型(1)、(2)、(3)进行最小二乘法估计。

从回归结果来看,每个回归方程的F检验值的显著水平都很高,各个拟合参数都在90%左右;调整后的R2也相当高,可以看出模型的拟合优度比较好,这些说明了该回归方程的可信度。

此外,回归方程中的各变量系数至少通过了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大部分t值在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了检验,保证了各回归变量系数在统计上的可靠性。

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

由于每个回归方程中只有一个自变量,为使自变量更好地解释因变量,避免出现伪回归,对每个回归方程的残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

经检验,残差序列都在一阶差分下通过了5%显著性水平检验值,说明回归方程的残差序列是平稳的。

俄罗斯获得的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贸易转移效应

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后俄罗斯的区内进口需求收入弹性比关税同盟成立前增加了0.009,俄罗斯从同盟国内进口的低成本产品替代了本国生产的高成本产品,贸易规模扩大,获得了贸易创造效应;而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相对降低,比关税同盟成立前减少了0.005,俄罗斯把原来从同盟国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低成本产品转为从同盟国内进口成本相对较高的产品,有一定的进口损失,产生了贸易转移效应,且俄罗斯获得的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贸易转移效应,说明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后,俄罗斯的经济福利水平有所提高。

白俄罗斯既没有产生贸易创造效应,也没有产生贸易转移效应

白俄罗斯的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增加了0.010,而区内进口需求收入弹性下降了0.002,说明白俄罗斯从俄、哈进口的大部分产品成本高于本国生产的产品成本,不会通过同盟成员国内部进口来扩大本国的贸易规模,未获得贸易创造效应;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增加了0.026,说明白俄罗斯仍然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低于同盟国内的贸易,并未发生贸易转移效应

哈萨克斯坦产生了贸易转移效应,并无贸易创造效应

哈萨克斯坦的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较同盟成立下降了0.027,说明哈萨克斯坦从同盟国内进口的一部分产品成本低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生产的商品成本,对哈萨克斯坦本身的进口带来了损失,存在贸易转移效应;而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和区内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分别比关税同盟成立下降了0.033、0.016,说明哈萨克斯坦贸易规模并没有扩大,并未获得贸易创造效应

三、俄白哈关税同盟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   (一)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强度的影响分析   为测算中国(新疆)与俄白哈三国之间出口贸易联系的紧密程度,主要运用出口贸易强度指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TIIx表示i国对j国的出口强度,X—ij表示i国对j国的出口额;Xi表示i国的出口总额;Mj、Mw则分别表示j国和世界的进口总额。

如果贸易强度指数小于(或等于)1,表明i国和j国之间的贸易联系不紧密,低于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联系程度;如果贸易强度指数大于1,表明i国和j国之间的贸易联系紧密,高于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联系程度。

贸易强度指数越大,说明双边贸易之间的联系越紧密,反之亦然。

根据出口贸易强度指数公式分别计算中国(新疆)对俄白哈同盟、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出口贸易强度指数,得表2。

2005~2012年,中国(新疆)对俄白哈同盟出口贸易强度指数都大于1,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从1.85下降到1.25,下降了32.43%。

关税同盟成立前的2005~2009年,对俄白哈同盟出口贸易强度指数从1.85下降到1.20,下降了35.14%。

关税同盟成立后的2010~2012年,对俄白哈同盟出口贸易强度指数从1.36下降到1.25,下降了8.09%。

说明双边的出口贸易联系虽然密切,然而随着关税同盟的建立,出口贸易强度指数下降,中国(新疆)对俄白哈同盟的出口水平逐渐低于同期俄白哈同盟在世界进口市场中的份额,中国(新疆)对俄白哈同盟的出口贸易水平逐步下降

中国(新疆)对俄罗斯的出口贸易强度指数都大于1,且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

在2009年之前出口贸易强度指数保持在1.4以上,近年来跌至1.2左右。

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前的2005~2009年,对俄罗斯的出口贸易强度指数由1.91下降到1.09,下降了42.93%。

关税同盟成立后的2010~2012年,对俄罗斯的出口贸易强度指数由1.27下降到1.26,下降了0.79%。

这表明,中国(新疆)对俄罗斯的出口水平占俄罗斯在世界进口市场中的份额逐渐减少。

2005~2012年,中国(新疆)对白俄罗斯的出口贸易强度指数都小于1,并呈波动递增趋势,由0.07增加到0.18,增加了1.57倍。

关税同盟成立前的2005~2009年,对白俄罗斯的出口贸易强度指数由0.07增加到0.10,增加了0.43倍。

关税同盟成立后的2010~2012年,对白俄罗斯的出口贸易强度指数由0.22下降到0.18,下降了18.18%。

说明中国(新疆)对白俄罗斯的出口水平远低于同期白俄罗斯在世界进口市场中的份额,且中国(新疆)对白俄罗斯的出口贸易水平也在逐步下降

中国(新疆)对哈萨克斯坦出口贸易强度指数均大于1,且在3上下波动,表明中国(新疆)对哈萨克斯坦的出口水平远远高于同期哈萨克斯坦在世界进口市场中的份额,两国的贸易联系十分紧密。

关税同盟成立前的2005~2009年,对哈萨克斯坦出口贸易强度指数由3.21下降到2.93,下降了8.72%。

关税同盟成立后的2010~2012年,对哈萨克斯坦出口贸易强度指数由3.81下降到2.24,下降了41.21%,中国(新疆)对哈萨克斯坦出口贸易强度指数下降速度明显加快。

由此可见,俄白哈关税同盟建立后中国(新疆)对俄白哈同盟及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之间的出口贸易紧密度不断减弱,说明中国(新疆)对其出口贸易水平在逐渐下降俄白哈三国自中国(新疆进口的商品也逐渐减少,对中国(新疆)商品的出口贸易带来不利影响。

(二)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规模及增速的影响分析   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后,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分别比关税同盟成立下降了0.005、0.027,说明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对区域外贸易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商品减少了,这种明显的贸易转移效应给同盟成员国带来进口贸易扩大的同时,也对非成员国出口贸易规模产生一定的影响。

具体对中国而言,中国(新疆)对俄白哈三国商品出口贸易额增速度放缓。

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前的2005~2009年,新疆俄白哈三国商品出口额由310174万美元增加至545464万美元,年均增长15.16%,其中,对俄罗斯的出口额由5931万美元增加到20467万美元,年均增长36.30%;对白俄罗斯的出口额由30万美元增加到326万美元,年均增长68.96%,对哈萨克斯坦的出口额由304203万美元增加到524671万美元,年均增长14.6%。

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后的2010~2012年,新疆俄白哈三国商品出口额由718257万美元增加到752462万美元,年均增长2.35%,其中,对俄罗斯的出口额由35348万美元增加到38491万美元,年均增长4.35%,对白俄罗斯的出口额由88万美元减少到30万美元,年均下降41.61%,对哈萨克斯坦的出口额由682821万美元增加到713941万美元,年均增长2.25%。

可以看出,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后,新疆俄白哈同盟商品出口总额年均增速下降了12.81个百分点,对俄白哈三国商品出口额年均增速分别下降了31.95个百分点、110.57个百分点、12.35个百分点,年均增速下降幅度非常明显。

(三)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结构的影响分析   俄白哈关税同盟中,俄罗斯获得的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贸易转移效应哈萨克斯坦产生了明显的贸易转移效应,这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结构带来一定的影响。

由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在机电、汽车等工业制成品领域占据一定的成本竞争优势,使得哈萨克斯坦选择从成员国进口产品来取代从非成员国进口,并且增加了对服装类产品、纺织品、机电类产品等工业制成品的进口税率,对本国造成一定进口损失的同时,对非成员国的差别待遇抑制了中国新疆工业制成品出口贸易的发展。

新疆俄白哈三国出口的主要商品集中在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两大类。

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前的2007~2009年,新疆俄白哈三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中,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较大,达到96%以上,始终占主导地位,而初级产品所占比重仅保持在3%左右。

关税同盟成立后的2010~2012年,新疆俄白哈三国出口的工业制成品占比由96.45%下降到95.79%;初级产品占比由3.55%增加到4.21%。

其中,对俄罗斯出口的工业制成品占比由76.46%下降到75.42%,初级产品占比由23.54%增加到24.58%;对白俄罗斯出口的工业制成品占比由47.16%下降到8.66%,初级产品占比由52.84%增加到91.34%;对哈萨克斯坦出口的工业制成品占比由97.49%降至96.89%,初级产品占比由2.51%增加到3.11%。

新疆俄白哈三国出口的初级产品的增加伴随着工业制成品的出口额不断减少。

俄白哈关税同盟贸易效应分析看出,俄白哈关税同盟贸易转移效应十分明显。

贸易转移效应是随着区域内贸易壁垒的取消,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优先权,使得原来由非成员国生产的成本较低的产品转向成员国内生产的成本较高的产品,是一种对非成员国的差别贸易待遇,一般会降低成员国的福利水平,抑制非成员国的出口。

据欧亚经济委员会数据统计,2012年俄白哈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达到686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了1.50倍,而2012年俄白哈关税同盟与第三国之间的进出口贸易增幅却呈逐月递减趋势①。

这表明俄白哈关税同盟成立后,为促进成员国之间贸易规模的扩大不得不减少与非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这对非成员国的进出口贸易产生不利影响,制约了贸易伙伴国中国(新疆)的进出口贸易发展。

另外,关税同盟在对外实行统一关税后,不仅提高部分产品的进口税率限制非成员国的出口,还设置了严格的通关程序,禁止混装进口货物,对国际客运车辆限载、限重,大幅增加旅游购物出口的包车包税费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非成员国商品出口到俄白哈贸易发展,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的发展带来较大冲击。

四、结论与建议   俄白哈关税同盟贸易转移效应明显并且对中国新疆商品的出口贸易影响很大,主要表现在:(1)中国新疆俄白哈三国的出口贸易紧密度在逐渐减弱,中国新疆俄白哈三国的出口贸易水平逐步下降;(2)中国新疆俄白哈三国的出口贸易增速下降,出口商品贸易结构主要以工业制成品为主,工业制成品占比逐渐下降;(3)俄白哈关税同盟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十分明显,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的发展带来较大冲击。

基于以上结论,为减少俄白哈关税同盟对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的影响,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与俄白哈贸易合作,提高中国新疆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引进先进技术及高新技术产品,对现有的传统产品(如纺织品、农产品等)质量进行优化升级,调整并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传统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努力提升传统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占有率。

2.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商品出口贸易

简化中国新疆海关的通关手续和程序,加强与同盟国在海关、交通运输、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建立高效的贸易便利化体系,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减少不必要的交易成本,推动中国新疆商品的出口贸易及发展。

3.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指导下,加快与俄白哈同盟国之间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打造区域合作战略大通道,形成新疆向西开放的新格局,加强与俄白哈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拓宽中国新疆商品出口贸易的市场空间,扩大商品出口贸易市场。

4.紧抓对口援疆机遇,充分利用援疆机制,通过援疆省区的技术、资金、人才、产业等方面支持,承接好适合本地发展的有出口优势的产业,培育新疆本地外向型产业,促进新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新疆产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完善对俄白哈同盟国的投资环境,鼓励优秀企业“走出去”,以投资带动出口。

注释:   ①资料来源于驻哈萨克斯坦统计署。

参考文献:   [1]Viner.Jacob.The customs union issue[M].New York: 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1950:105.   [2]Paul R.Krugman,Maurice Obstfeld.International economy theory and policy[M].Addison Wesley Longman,2000:590—592.   [3]宋岩.关税同盟福利效应[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95—97.   [4]Jong—Wha Lee, Kwanho Shin.Does regionalism lead to more global trade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J].North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2006,17(3):283—301.   [5]赵琛,钟昌元.ECFA的实施对两岸经贸发展的影响分析[J].对外经贸,2012,(12):82—85.   [6]王维然,朱敏,吴唯君.俄、白、哈关税同盟贸易结构与效应研究[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1,(12):29—34.   (责任编辑:漆玲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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