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局关于述责述廉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主要做法(一)制度提供保障。

2014年xx县出台了《xx县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暂行办法(试行)》和《xx县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委(纪工委)书记述职述责述廉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目标,重点加强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述责述廉程序规范。

每年年底,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主要采用“大会述+书面述”两种形式开展,县纪委在“述廉”前,对述廉对象进行“访廉”,“述廉”时进行“问廉”、“评廉”,“述廉”后进行“督廉”,切实将“访廉”“述廉”“问廉”“评廉”“督廉”的“五廉监督”机制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全过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强化结果运行。

在县纪委全委会大会上述责述廉的对象,较差票达到20%及以上,或一般票与较差票之和达到30%及以上,由县纪委对其进行约谈。

述责述廉测评结果由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县委,并抄送县委组织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同时,对不如实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的或未整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中存在问题的,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思想认识不深刻。

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述责述廉工作特别是书面述责述廉不够重视,错误地认为述责述廉只是走过场,述责述廉报告流于形式,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方面不深入查找,整改措施一笔代过,不结合工作实际,不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述责述廉

(二)讲成绩多谈问题少。

述职述廉报告带有固定的格式,严格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也是谈认识多、讲成绩多,谈问题少。

成绩是不言而喻的,也是应该肯定的。

在回顾履行岗位职责时,将取得的成绩汇报一下,便于接受监督,这既是述职述廉内容的要求,也是无可非议的。

但总的原则是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成绩讲够,把问题找准。

然而,有的领导干部和审员讲成绩多,讲问题太轻,讲不足方面太少,讲目标不具体。

(三)缺乏担当责任意识。

问题轻描淡写。

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单位(部门)负责人,有成绩大家看得见,有问题大家心里也是清楚的。

但有的领导干部认识不到这一点,从党性来讲是缺乏担当责任意识,从作风来看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表现,认为问题找得太准、写得太多,会影响组织和干部群众对自己的考核、评议,对自己的形象,对自己今后工作和前途发展不利。

于是就采取避重就轻的办法,有的以提希望代替问题,有的问题轻描淡写不触及要害,不深挖根源。

三、意见与建议(一)客观公正,求真务实。

一是客观公正。

述责述廉时准确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切实增强述职述廉活动的针对性。

二是加强教育。

通过教育让领导干部明白述职述廉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不能隐瞒事实,欺上瞒下,辜负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督促他们自我教育、自我反省,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广开言路,畅通监督渠道。

依靠群众力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诚心诚意的听取群众的批评,多听取来自不同层次群众的“声音”,使之形成更广泛、更民主的监督合力。

四是求真务实。

要实实在在地解决领导干部在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要切实抓住损坏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关系的问题,加强督查,整改纠正,务必取得实效。

(二)严格把关,动真碰硬。

一是注重查、访、看。

要对述职述廉对象履职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采取个别走访、查阅资料和台账、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

二是现场提问、点评。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评议小组、参会人员、旁听群众、特邀人员进行面对面质询提问,述职述廉对象当面作出回答,评议小组负责人要在述职述廉大会上当场点评。

三是重在落实整改

述职述廉对象对评议意见要认真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要把整改方案报送组织、人大、纪检等机关和部门,整改效果、整改力度作为下一年度述职述廉的评议重要依据。

四是要做到“权”、“责”相对应。

述职述廉工作中,对民主测评、履行职责得不称职票、廉洁自律得差票达到参评人数三分之一以上或综合考评不合格的领导干部,除不能提拔重用,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之外,要进行严肃的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原岗位直至组织处理。

五是及时核实述责述廉内容。

通过公示核实、审计监督核实、信访调查核实等措施,对述职述廉内容进行核实和监督,以确认领导干部所讲述的内容真实可靠。

同时,要坚持与责任制考核、干部考察、廉洁自律专项清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多渠道、多途径了解掌握述职述廉报告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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