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反腐的再思考

摘 要 网络凭借独特的传播优势成为广大网民发表观点、意见的重要途径,也逐渐成为群众监督与反对官员腐败的重要平台。但是,网络反腐也存在不足。文章即从辩证的角度思考网络反腐的重要性、优缺点,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关键词 网络反腐 重要性 利与弊 思考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关于加强反腐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要求里明确指出:“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网络反腐监督公共权力的使用为主要目的,通过广大网民的舆论监督,对公共权力部门或工作人员就公共权力的使用提出批评意见、观点,以及建议等,从而督促公共权力在人民事业上的使用上实现效益达到最大化,有效防止以权换钱、以权谋私、以权滥用等贪污、受贿的腐败行为,保证党政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廉政廉洁,真正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网络反腐网络之力,有力地补充了反腐的途径,成为除司法监督和行政监督之外重要的群众监督形式之一。反腐的较为广泛的含义是指反对国家机关人员利用公共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腐败的具体行为表现是思想懈怠,脱离群众监督,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反腐的决策与采取的举措,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的反响,将反腐行动逐步推向了高潮。

1反腐的重要性认识。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腐败问题是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国家兴盛,民族兴衰的根本性问题。腐败问题解决不好,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影响党的执政。腐败不只是目前社会存在的特有问题,而是自古就有,且在国家兴亡中起着不可忽视的负面作用。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从古至今,多少政权没落与灭亡无不与腐败相关。商纣王腐化堕落,专宠妲己,最终周王伐纣,政权更替;周幽王、褒姒烽火戏诸侯,到最后周幽王落得被杀的悲惨结局;秦始皇修阿房宫、沉醉淫乐,秦二世更是穷奢极欲到了极点,天下百姓苦不堪言,用戈矛埋葬秦王朝;汉朝初期因统治者勤俭治国而兴盛,但东汉末年因官吏腐败,国力衰退,而最终灭亡;盛世唐朝在“安史之乱”后衰落并最终覆灭,归结原因也是腐败;此后的宋朝、明朝、清朝、乃至近代国民党的退出历史舞台也无不与当局的腐败密切相关。

就当前而言,腐败问题已经影响到我党的执政、国家建设和民族复兴。尤其是群众通过网络途径反映出来的腐败问题,引起各方关注,社会反响强烈。政府公信力、党员形象都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毛泽东在建国初期就曾说过,“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我们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邓小平也曾指出:“我们自从实行了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另一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的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不只是小量,而是大量。……这股风来的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锋,那么,我们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可见,腐败问题是关乎党的执政地位,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决不能掉以轻心,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2网络反腐的兴起。

网络反腐的兴起和互联网技术、即时通讯工具的发展以及互联网络环境下人际活动特征有着紧密的联系。王立凤在《网络反腐的兴起与规范研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10)中认为,网络反腐的开启是始于2003年3月17日孙志刚事件,此事件经网络媒体传播网络舆论监督使事件得到有效解决。并且,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建立了网络反腐败平台。她还认为,2004年至2007年间是网络反腐的逐渐形成时期,而2008年至今则是网络反腐的成熟时期,并且逐步得到官方的重视。2009年“网络反腐”词条正式进入《中共党建辞典》,这说明网络反腐在这一年正式受到官方肯定。同年9月,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网络反腐更是成为了异军突起的反腐推动力,腐败信息一经爆料,立即调查,多地反腐明显提速。

3网络反腐的优势与不足。

互联网环境独有的特点,言论的自由性、开放性,信息传播的快速性、交互性、生动性等为反腐信息迅速传播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广大群众能够在其环境下更为广泛地行使言论自由权和检举权,也使网络反腐具备与传统反腐渠道不同的优势特点。一是反腐信息传播的匿名性与快速性。网络环境中网民发布或揭露权力部门团体或个人的腐败行为,无需公开个人真实姓名,只需一个已注册网络ID号便可在网络世界自由畅行。这种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发布者的个人权益不受被揭发者侵害。二是反腐信息受众面广。“截止2013年6月底,我国的网民人数已达5.91亿人,手机网民也达到4.64亿。”网络传播的便捷性与迅速性,成为网络反腐信息的广覆盖关键性要素,再加上,巨大的网民数量使反腐信息传播人群必然广泛。三是反腐舆情助推反腐进程。网络社会实际是对现实社会的折射,同时现实社会也会反映在网络社会中。虚拟网络社会以其言论的自由度大于现实社会而成为人民表达诉求,发表观点、意见的首选平台。网络舆情即是那些聚焦现实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而形成的具有代表性的诉求、观点、意见等。腐败问题是当前民众尤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网络环境中更易形成网络舆情,间接给相关行政部门施加压力,加速信息传达沟通,得到相关部门及时回应,从而推进反腐进程。四是提高了公众政治参与意识。公众政治参与是指普通公民通过合乎法律程序的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相关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以表达个人的诉求和意愿。网络公众更大范围的参与政治生活提供更为便利的平台,该平台比原来政治参与的途径与方式更具有言论自由,并且更容易了解国家政治发展动态等。网络环境中公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政治参与意识逐步提高。

3.1网络反腐的缺陷。

3.1.1腐败信息的负面影响。

腐败信息借助互联网大面积传播,损害了执政党和党员干部在广大民众中的形象,削弱我党与群众长期建立起来的鱼水之情,影响党群关系;同时负面信息极易被不法分子、境外势力利用,作为反党、反社会、反国家的煽动因子,营造极端情绪,对于缺少辨别能力的网络群众而言,易被误导与利用,给家庭与社会的稳定和谐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权力部门必须及时处置网络反腐信息,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发布事件处理进度,引导网络舆情

3.1.2网络反腐信息难以辨别真伪。

互联网是把双刃剑,真实有效的举报信息能够挖出党内存在的“蛀虫”,然而,虚假捏造的信息通过网络新媒体和各种即时通讯工具的迅速传播而变成“网络谣言”,再加上,对谣言的澄清和信息公布速度,远不及其在网络传播速度:一则挑战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二则腐败信息的真伪需要党和政府部门花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去调查与核实,若信息仅属“造谣”不仅给党和政府真正的反腐工作带来困难,而且增加了其行政成本,造成不必要的财政浪费。

3.1.3网络反腐缺乏法律保障。

网络举报打击报复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举报人的人身安全缺少法律制度保障而受到威胁,同时,也因为缺少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络谣言肆起、中伤他人、打击报复行为、故意污蔑党政机关干部的情况也不在少数。因此,既要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也要强化信息控制,加强舆情监管。

3.1.4网络反腐影响司法的公正性。

网络反腐中,网络舆情的形成通常参杂公众的情绪,部分缺少责任心的网络媒体为博得关注对信息不加以辨别和核实就进行转播和报道,对公众也会产生负面引导,积压的公众情绪逐步形成审判“导向”,道德的评判也开始如洪流般一拥而现,干扰正常的司法程序,给司法部门和工作人员带来压力,从而引导“审判”结果,影响司法公正。

3.2如何引导发挥网络反腐的优势。

网络反腐既区别于传统,如上访、匿名信、电话举报等反腐途径,为打开群众言路,揭露党政机关存在的腐败问题开辟了新的方式。但是当我们在总结和思考近年来网络反腐案例的起因、经过和结果时,不难发现,网络反腐存在诸多不利,急需各方发挥作用,强化引导,发挥网络反腐积极而正面的作用。通过思考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2.1公共权力部门强化对网络反腐重要性的认识。

网络反腐信息化发展的产物,具有时代性特征。作为公共权力部门应该秉持与之俱进的态度,强化对网络发展规律的认识,为我所用。一是积极重视利用网络平台,如微博、微信、官方网站、书记信箱等多种网络新媒体,扩展公众政治参与的渠道,广纳民意,强化并完善相关建设更有利于使网络反腐规范化、程序化,提高网络反腐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促进决策科学化,使权力用之于民。另一方面,纪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正视网络反腐的重要性,积极利用网络反腐的正面作用,及时调查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及时公布处理进展和处理结果,遏制腐败的发展,将网络负面舆论遏制在萌芽状态。

3.2.2完善网络反腐制度和法律法规。

网络反腐制度与法律建设尚处初级的科学化。就我国关于反腐处置的法律有《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但均未就网络反腐作更为细致的规定。因此,一方面,要完善网络反腐的实名制和匿名制操作的制度,另一方面,就网络反腐的各方主体责任应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增强网络反腐的实效性。

3.2.3建立一支网络反腐信息处理专业队伍。

专业的网络信息处理队伍是遏制信息负面影响的关键性力量,同时也能积极起到对信息的过滤、筛选、辨别、处理的作用,这支队伍应是熟练掌握网络开发与管理技术,拥有深厚的信息真伪辨识力。

3.2.4网络媒体积极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网络舆论的传播与发酵过程中,网络媒体发挥不可忽视的媒介作用,作为信息传播和提供的服务商是网络发展兴盛背后的主要推动力。作为媒体的基本责任就是要向社会挖掘和揭露事实的真相,对广大信息受众者负责。同时,要积极传播正面的、有价值的信息,引导社会整体舆论走向积极的、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方向。

总体来说,网络反腐作为新的群众监督方式,使社会力量更广泛地参与到社会公共权力监督中来,与体制内的反腐相比较,网络反腐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的行使更加透明化、公开化。同时,面临随时会来的舆论压力,纪检部门、司法机关及时处理腐败案件,公布处理结果,平息民众之声,大大提高了反腐处理效率。我国积极发挥了网络反腐对于权力部门监督的正面效应,通过网络各种新媒体,如微博、论坛等,扩展了网络反腐的渠道,使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和话语权得到更为广泛的体现,但也不可忽视网络反腐的存在的缺陷。我们应积极运用网络的优势特点,既要积极运用这种优势,也要避免不足,探索反腐倡廉的新渠道、新途径。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

[2]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治吏要听毛主席的一句话[EB/OL].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357.

[4] 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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