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案场日常管理条例违纪处罚

房地产案场日常管理条例违纪处罚。

1.严格遵守工地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主动自觉签到签退。

2.工地业务人员的早餐必须在正式上班时间前用完毕,上班时间到后不得以用早餐为由外出或占用正常工作时间,违者一次罚款10元。

3.工地业务人员每天必须保持服装仪容整齐、清洁,在上班期间一律穿着制服,头发必须梳理,衬衫西裤一律要熨烫,女生必须要化妆,男生不准留胡须,违者一次罚款10元。

4.签到完毕后,每个人就自己的卫生包干区域进行打扫,违者罚款10元。

5.女员工不准在售楼厅内公开化装,违者一次罚款10元。

6.接听电话时报项目名称:"魅力晶都,您好!",违者一次罚款10元。

7.有来访客户,柜台组人员或轮到接客户业务员喊"客户到",其他业务员喊"欢迎参观",违者一次罚款10元。

8.开发商、本公司主管至本工地时,由轮到接客户业务员喊"职务人,到",其他业务员喊"职务人,好",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9.在售楼厅内,业务员对经过身边的客户应主动问好,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0.业务员接待客户必须送客户至门外,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1.在售楼处男女不得出现不良仪态,如抓痒、挠发、挖鼻子、扣耳朵、剔牙、乱扔纸屑,随地吐痰等应避免,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2.上岗时间不准在售楼厅内抽烟,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3.上岗时间不准在售楼厅内用餐,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4.上岗时间不准在售楼厅内瞌睡,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5.上岗时间不准在售楼厅内开不雅玩笑、吃不雅食品、做不雅动作,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6.上岗时间不准在售楼厅内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准长时间谈论与业务无关的话题,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7.客户在时业务员不得在销售厅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8.有人在接厅工作电话时,周围人员不准大声说笑,影响他人接听电话,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9.同事外出,接听到同事的电话,切忌一问三不知,应主动留下对方电话,迅速告知同事及时回复,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0.听客户电话,不论时有业务还是投诉都应一视同仁,始终保持耐心,努力解决问题的口吻接听电话,注意树立公司电话职业形象,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1.在售楼处每次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讲话、接听电话都要控制自己的音响,以免声音太响干捞别人,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2.进入样品房必须穿脱鞋或鞋套,样品房内不得睡觉,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3.接待完客户应及时、认真、规范填写来人条,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4.接待完客户应及时整理销售桌、椅、茶杯、烟灰缸,保持销售厅内清洁,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5.置业顾问不得私自在售楼大厅用电脑上网,若特殊情况需得到上级主管批准。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6.保持业务员桌的整洁,除茶杯、名片外不得放置其他私人物品,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7.在与客户洽谈时,主义自身的坐姿正确,有风度,不得抖动二郎腿,忌身体歪斜,半躺于椅子上,脚跷桌上,脚搁在抽屉上、茶几上等不文雅动作,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8.接待客户不准客户恶语相向,不准客户电话,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9.同事之间互相配合,积极协助,如发现工作上不予配合的行为罚款30元。

30.上下班需本人签卡,如有代签,一经发现双方罚款30元并以旷职一日论处

31.威胁、侮辱同事或妨害他人工作者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2.客户下订后,业务员之间因业绩纠纷争吵或影响他人者罚款50元。

33.售楼处进行赌博活动,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34.同仁之间相互争吵,甚至打人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5.与客户争吵甚至打人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6.无故连续旷职满3日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予以辞退,并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7.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经理级以上人员同意严禁与外人(特别时同行)讨论有关工地内事物,或将工地内资料、报表给予外人,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8.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经理级以上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去专案或柜台作业处翻看销控表及任何报表(售、足、签文件夹、营业日报表、周报表、已购未购客户资料等)或翻动销控专用抽屉,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并承担造成不良后果之损失。

39.不准私印非交付之文件,非交发之传真,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

40.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对报销,冲帐必须凭该购买物的发票办理报销、冲帐手续,如实报销冲帐,发现弄虚作假,以开除论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1.防盗防火,下班时关闭门窗,空调,切断电源。

42.工地如需安排午休时间由专案决定,午休时间为工地业务人员午餐和休息时间,工地业务人员可视情形休息、午睡。

43.午休时间,每组至少留一个人在柜台或销售区值班,随时接待来人或接听电话,人员由业务主任安排。

44.每日于下班之前做好当日的来人、来电分析,到周日,要做一周的分析。

45.下班签到,应把柜台整理干净,把重要资料及物品缴回归档。

46.工地依据个案销售情况,由专案决定休假天数及上下班时间。

47.工地业务人员休假,应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每周工地排休,应于上周五之前决定,并由专案协调统一安排后填入考勤表。

48.调休二天以上(含二天)需得到经理级以上人员批准签字,方可执行。

49.工地业务人员于上班及加班时间内,未经专案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外出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50.如非工作需要,工地业务人员于工作时间内不得外出工地业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因故必须外出者,需填写外出登记,写明外出事由、外出时间等,并需得到专案签字同意方可外出外出回来后,必须在外出登记上写明回到工地时间。外出而未填写外出登记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51.因工作需要而外出者,应注意控制时间。处理完公事后,立即返回工地,不得以办理公事为借口,在外闲逛或处理其他个人私事,如有以上情事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52.本规章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各工地专案另行订定,作为本规范的补充,但原则不得与本规范相抵触,由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核准后发布实施。

53.有投诉违反以上条例者,经调查属实的,须由公司业务部发出警告通知,并参照销售管理制度相关处罚进行处理。或当事人须填写书面检查并记录在案。

54.被投诉违反条例达三次以上者,且警告三次无效,在公司造成影响者,将劝其离开本公司。对拒不接受处罚者,令其离开本公司,并以开除论处

55.《定购协议》如若价格签错者,如造成损失,签字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6.置业顾问超范围承诺,欺骗客户,如情况属实者,并对公司造成损失者,自行承担职责,公司视情节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

57.置业顾问违规所交纳的罚款一收纳于业务部建立罚款基金库,由相关人员统一收取,不记录在基金帐目上。罚款基金的收入将用于业务部的集体活动中,所有支出将做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58.置业顾问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应主动接受罚款,并在时将罚款交于业务部业务主任,逾期缴纳者将受到双倍处罚,拒不缴纳将在工资中强制性扣除。

59.业务人员在处理案场相关事宜时,若发上有越权现象,视事件情节的严重性,给与相应的惩罚。

60.案场各级人员严禁有炒房或变相炒号的行为,违反者一律开除,并扣发所有的提成。若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产生的法律纠纷,则由当事人自负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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