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伦理委员会规范教师行为

近日,福建师范大学成立教师伦理委员会,23名师生被推荐成为学校首届教师伦理委员会成员。据悉,此举在福建省高校尚属首创。

据介绍,教师伦理委员会成员教师代表、法学专家伦理专家校友代表和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组成,每届委员任期为4年。该校教师伦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定期发布全校教师师德状况蓝皮书;受理校内外机构或人员对教师有违师德行为的指控;参与制定、审议和督促落实学校教师伦理守则、师德建设措施等。

(龙超凡 李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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