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告家长一封信_告广大养犬户的一封信

养犬应按国家规定,定期为犬只接种预防狂犬疫苗,办理犬只免疫证明,养犬户要积极落实,确保狗与人类的健康。下面小编整理了告广大养犬户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广大养犬户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养犬户朋友:

您好!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人们养犬的数量在逐年递增,由于生活中犬与人多有密切接触,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很大风险。

狂犬病,俗称疯狗病,病死率高达100%。近年来,我国每年狂犬病病例均超过2000例。位居全球第二,已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近几年,青岛地区已发生多起狂犬病死亡事件,但是狂犬病是100%可以预防的,定期给犬注射狂犬疫苗,是唯一有效的预防狂犬病发生的重要手段。

为了方便和满足辖区养犬户对犬类防疫的需求,避免携犬出行的不便,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联合市动物防疫机构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进社区便民活动,请广大养犬户为了我们和他人的健康,以及您的爱犬的健康,就近选择注射点,为您的爱犬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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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养犬户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各位犬主:

您们好!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我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目前,在全区范围内,我们对养犬,从事养犬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登记、办证,达到良好效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巩固创建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尚未办理犬证和未办理延续养犬手续的部分犬主,请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犬主应携犬秦淮区太平巷18号《南京市秦淮区养犬管理服务中心》领取养犬登记申请表填写,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养犬人的委托书;(二)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给犬只当场照相、设置电子识别标识,发放犬牌,三十日内发放养犬登记证。

养犬应按国家规定,定期为犬只接种预防狂犬疫苗,办理犬只免疫证明,没有注射疫苗的,必须按规定注射

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超过1米5,要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

犬只伤人,携犬人必须先垫付医疗费用。

不得违反公共利益,不得在禁止的公共场所遛犬。

提倡饲养绝育犬,不虐待和遗弃犬。

养犬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继续养犬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办延续手续。

重点管理区未经登记养犬的,由公安部分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的,没收犬只,对个人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携犬出户应随身携带塑料袋和旧报纸等清除工具,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防止污染市容卫生,传播疾病,自觉维护好周边环境。

自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犬证办理,延续的费用收取。

办证服务中心地址:秦淮区太平巷18号秦淮公安分局门卫旁。

秦淮区人民政府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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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养犬户的一封信篇三

城区各养犬户主:

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根据《常山县限制养犬暂行规定》,划定重点限制养犬区域为(东:常山县农贸市场—朝阳路蒲塘口以北—东明湖公园;南:320国道虎山隧道—浙西商贸城以北;西:山背岭定阳公路管理站以东—花山路—胜利街公安局以东;北:外港转盘—文教路至文教西路以南—文坊路以东;205国道岭丁坞隧道至205国道与龙绕溪交界以东。包括:浅水湾小区、谷丰华庭小区、玫瑰园小区、翡翠园小区、江北农民新村、柚苑小区、凤溪小区。)现就该区域内犬类管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重点限养区禁止饲养和出入大型犬、烈性犬。

二、在重点限养区内,每户只准养犬一只。

三、允许携带小型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18时至次日8时。

四、小型观赏犬在出户时,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

五、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车站等公共场所。

六、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车、人力三轮车除外);。

七、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立即予以清除;。

八、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常山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文明美丽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感谢广大户主的支持与配合!

常山县公安局 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7月20日。

广大养犬户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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