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文化古迹价值综合评价

摘要:徽州文化古迹包括古民居、古祠堂、古牌坊、社屋、庙宇庵堂、古树、古桥、古水圳、古?坝、古井、古水塘、古水口、古塔、古墓等,类型多样,分布广泛。

根据文化古迹的美学价值、适用价值旅游开发价值综合评价,提出文化古迹保护开发利用途径,以促使徽州文化古迹价值的提升和更好地采取有效的保护开发利用措施,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徽州文化古迹价值评价保护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2-0083-02      徽州,从地理区域范围来说,包括当年徽州府所辖的六县,即今天黄山市的歙县、黟县、休宁县、祁门县,今宣城市的绩溪县和江西省的婺源县。

今天的徽州范围包括黄山市全部和绩溪、婺源两县,是一个特定地域空间单元。

徽州地域相对封闭,文化内涵丰富,著名的徽文化与藏文化、敦煌文化并称中国三大地域文化

徽州的土地上发掘了众多的文化古迹,它们是徽文化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结晶,是当今旅游开发的宝贵资源。

一、徽州文化古迹类型与分布   根据调查,徽州文化古迹古民居、古祠堂、古牌坊、社屋、庙宇庵堂、古树、古桥、古水圳、古?坝、古井、古水塘、古水口、古塔、古墓等10种类型,广泛分布在徽州大地上。

目前以黄山市的统计,其类型与分布如表1。

此外,市内还有古墓4处、古亭23座、古桥3处、纪念碑2处、古园林1处、桥亭1处。

由此可见,类型多样,分布广泛。

二、文化古迹价值综合评价   徽州文化古迹价值主要包括美学价值、适用价值旅游开发价值等。

区内文化古迹价值综合评价方法,根据专家和调查咨询每一个评价因子确定权重和模糊记分,再应用 的公式QiPi(Qi――评价因子权重,Pi――评价因子模糊记分)计算[1],得出评价因子的评价分。

因为因子权重取10,所以评价分为百分数。

区内文化古迹综合评价结果见表2。

由表2可以看出,在18个评价类型中得分在85分以上的有6个,占评价类型总数的33%,分别是古民居、古树、古桥、古水口、古楼和古园林,说明这些类型文化古迹综合价值高。

评价得分在75―84分的有10类,占总数的56%,说明徽州文化古迹大部分类型综合价值在中等水平。

评价分在75分以下的有2类,占总数的11%,说明区内综合价值比较低的文化古迹比较少。

18个评价类型评价分为1 457分,而所有类型满分是1 800分,由此可以得出徽州文化古迹价值总体综合得分百分数是80.94,属于中等偏上水平,说明区内文化古迹综合价值比较高。

三、文化古迹保护开发利用措施   (一)文化古迹保护措施   1.全面普查,分类保护   建议由政府牵头,由文物管理部门和旅游开发部门组成的综合普查组,对全区不同类型文化古迹进行全面普查。

按照文化损坏程度,进行分类保护,尤其是优先保护重要的和急需保护文化古迹保护中要保持文化古迹原始的美学价值,提高文化古迹的适用价值

2.筹集资金,确保保护资金到位   可采取政府部门投资、集体融资、个人集资、开发商投资等多种手段筹集资金,保护资金统一管理,分摊到户,并采取专款专用,使保护资金到位,并真正起到保护文化古迹的作用。

3.搞好规划,分期实施   制定区内文化古迹保护性规划,划分不同等级的保护类型保护区,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由于文化古迹年久失修,需要保护的面较大,因此根据文化古迹的现状,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并实行分期保护,确保文化古迹的整体水平不下降。

4.明晰产权,合理划分职责范围   将政府、开发商、旅游公司、个人的产权、权利、义务和职责界定清楚,同时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条例来保障实施。

5.明晰效益分配方法,投资与效益挂钩   合理划定个人、开发商、旅游公司、政府的利益范围,本着投资多的利益分配也相应增加的原则,杜绝侵害人民利益、危害文物保护的行为。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的监管文物保护资金,确保每一笔资金落实到位,富有成效。

效益分配要实行年终总结报告制度、合理的审批制度、合理的监管制度。

6.采用责任制,制定奖罚制度   明确个人、开发商、旅游公司和政府在保护文化古迹上的职责范围,确保不遗漏、不重复。

责任到人,全面监督,年终评比,实行合理的奖罚条例,防止文物流失,杜绝文物的人为破坏。

(二)开发利用措施   1.保护第一,适度开发   文化古迹主要是历史遗存具有的美学价值,具有适用价值旅游开发价值的文物,文物价值随着历史的延续而不断增大,其价值是蕴涵在不同文化古迹的形态和内涵上的,如若不加以保护文化古迹价值会很快遗失。

因此,对文化古迹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适度开发

开发以不破坏文化古迹的形态为前提,主要开发文化古迹的形态美、内涵美、清晰美、模糊美等美学价值开发古民居文化古迹的居住等适用价值;发挥文化古迹的人文旅游资源的特点,开发观光旅游价值

开发强度不能超过文化古迹的承载能力,以免破坏文化古迹价值

2.搞好开发利用规划,做到保护开发   文化古迹旅游区要搞好开发利用规划,开发利用规划要与保护性规划相一致,开发的目的是为更好地维护文化古迹价值,所以一切纯经济利益的开发应加以限制。

开发中应不断提升文化古迹的品位和观赏价值利用,使其发挥应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开发   文化古迹的所有者,包括个人、集体、开发商、旅游公司和政府应协调一致,因为文化古迹的真正所有权是属于国家,属于人民的,拥有者主要是管理者。

因此,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明确责任,使保护开发利用相协调,做到在保护开发,在开发保护,使保护开发协调一致,达到可持续开发目的。

4.物尽其用,综合开发   各种文化古迹有不同的适用价值,只要不断地挖掘文化古迹的内在潜力,就一定能不断地开发文化古迹的内在价值

因此,要从多角度、多视野综合开发文化古迹的适用价值,提高经济效益。

5.发展文化古迹开发产业,文明开发   区内有许多文化古迹产品,如徽墨、歙砚、砖雕、石雕、木雕、竹雕、徽派版画、徽剧、徽菜等,因此可以开发不同的文化古迹产业,以品牌为突破口,使产业做大做强,以徽商的“以诚待人,以信接物,以义为利”,“仁、义、礼、智、信”的商德为准绳,开发出更多的徽文化产品,促进区内经济的发展。

(本文是在《徽州古民居损毁情况及改进措施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完成的,指导教师是周秉根教授。

在调查中,得到龙川、西递、宏村、唐模等旅游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特以致谢。

)   参考文献:   [1] 周秉根,吴莉淳.黄山旅游开发条件评价[J].安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of the historic site value in Huizhou culture   HU Yun,CAO Jing—jing,YU Ya—qi,TANG Han—xiao,ZHU Hao,YAO Jian—zhong   (Anhui normal university,Wuhu 241003,China)   Abstract: Huizhou cultural relics include the dwellings, the ancient ancestral temples, monuments themselves and society, the temple, An,old tree, kind of ancient bridge, the ancient shuichen, yiba, unruffled, pond, the army, the ancient pagoda, tumulus, type varied widely distributed. According to the cultural relics value of beauty and value, the value of such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for the exploitation of tourism and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which Huizhou cultural relics in the promotion and better take effectiv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Key words: Huizhou ;historic site; value assessment;protection;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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