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党校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规范

党校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规范

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一)上级机关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本机关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上级机关及领导同志,在于本机关有关的文件材料上的批示和下达的督查近期形成的办结材料;。

5、本机关负责同志与上级领导同志有关工作问题的重要来往文书;。

6、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7、上级机关转发本机关文件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

1、本机关党委会议文件材料,本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文件材料;。

2、本机关印发的(包括转发给予其他机关联合印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3、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文件;。

4、本机关工作中形成的重要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本机关编印的周迅、简报的印件和底稿。

6、本机关制定的工作制度等文件材料;。

7、反映本机关业务活动和科研成果的专业文件材料;。

8、本机关检查下级机关工作、调查研究行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9、本机关各种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10、本机关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11、本机关党、团、工会及妇委会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2、本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函件、电话记录、值班记录,领导同志从外地带回的同本机关有关的文件材料;。

13、本机关征用土地及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图纸及文件材料等;。

14、本机关机构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起用印信及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5、本机关制定的工作制度等文件材料;。

16、本机关干部的任免、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干部与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奖惩、退职、退休、离休、抚恤、死亡等文件材料;党员、团员、干部、工人的名册及报表;。

17、本机关干部、工人的工资表,行政、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

18、本机关党组织的重要文件材料;。

19、本机关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凭证、清册。

(三)下级机关文件材料

各县区党校主送市委党校的重要报告、工作计划、总结、典型材料

二、归档时间与办法。

(一)本机关制发的各类文稿印件三份连同底稿随时送交档案室

(二)本机关的党委会议记录,于第二年上半年由指定人员整理后移交档案室

(三)校领导同志和各处室长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会议参加者应在回单位后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四)教学档案、科研档案、人事档案,于第二年第一季度,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组织处向档案室移交

(五)学员档案于第二年的第一个月,分别由行干处、业教处向档案室移交

(六)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的讲话、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在一月内由有关处室向档案室移交

(七)党校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录音、录像、照片,由会议承办处室,一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八)党校大事记由办公室于第二年第一季度整理,经领导审阅后,打印成册移交档案室

(九)其他需要存档的材料,由各有关处室于第二年第一季度向档案室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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