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小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城南小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1、中层干部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综治主任,园长)由校长结合敬业精神、专业能力、电脑水平和年龄等情况推荐,报总支审批任命。

2、学期初设立校务工作目标奖(副校长500元,主任400元,兼职另算,但总额不超过校长书记的600元标准),学期结尾发放目标考核奖,并进行责任追究。

3、选择合适干部进行校务值日,当日总理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等工作,填写校务值日表。每月按值日情况发放值日津贴(标准为每日40元),并进行责任追究。

4、所有中层干部每周参加学校校务会,讨论学校工作,安排布置工作

5、所负责工作在教育局检查中被表扬的每次奖励100元,被批评的每次罚款100元。

6、所有中层干部均要带课,提倡带语文数学等考试科目,提倡兼任班主任课时补贴按普通老师计算,不享受另外的课时补贴。

7、学校学期评选两名优秀管理干部进行奖励。

8、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负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者建议引咎辞职。

9、参加工作不满一年一般不推荐担任中层干部,能力和师德特别突出者可以破格选用。

10、年龄在57岁以上一般不宜继续担任中层干部,但因工作需要可以继续担任,并有责任培养和推荐接任者。

11、20**年起,长期担任中层干部(连续三年以上),工作没有出现较大失误者,在因年龄或健康原因不再担任中层干部后,经过校务会讨论研究,可以在退休前两年参照督导补助相应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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