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3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3。

1、服务登记。

顾客车辆需要较长时间停放在停车场时,保安队长应通知车主到管理处办理车位作用手续,以月、季、年为单位到管理处缴纳场地使用费,领取《车位使用卡》。

2、车辆进入管理

2.1车辆进入。

汽车进入住宅区时,岗亭值班员填写车辆出入卡》相应栏目后派发给车主按"填卡、敬礼、发卡、放行"流程进行。岗亭值班员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2.2车辆驶出。

2.2.1汽车驶出时,由岗亭值班员收回《车辆出入卡》,没有办理车位使用卡的车辆按规定收取费用。按"敬礼、收卡、收费、给票、放行"流程执行。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2.2.2对大件物品运出、岗亭值班员应查验管理处签发的《大件物品放行条》,核查运出物品无误后放行,若有疑问及时报告。

3、车辆辖区内行驶管理

3.1为确保车辆辖区内的行驶安全,由管理处根据有关交通规划,设置各种道路交通标况。

3.2管理处在道路上适宜之处设置减速条,控制区内车辆行驶速度,减少区内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3.3辖区内行驶机动车辆严禁鸣喇叭、超速,安全巡逻员对违章者给予教育或警告。

3.4机动车辆辖区内行驶造成服务设施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安全巡逻员协调处理。

4、车辆停放管理

4.1汽车停放管理

4.1.1为方便汽车停放辖区内设置停车场,(库)或停车区。

4.1.2对临时进入辖区停放车辆安全巡逻员实行"照章择位停放"。

4.1.3对辖区内汽车的违章乱停放,由安全巡逻员发出口头或书面违章通知,对车主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报主管采取相应措施。

4.2摩托车、单车停放管理

4.2.1摩托车、单车全部停放管理处指定的停放区内。

4.2.2必要时管理处管理员、对摩托车、单车进行管理

5、车场管理

5.1安全巡逻员巡查停放车辆情况,发现车辆门、窗未锁好,车灯未关或漏油、漏水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处理,并填写在《岗位交接班记录表》中。

5.2安全巡逻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车库消防、道闸等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并填写在《岗位交接班记录表》中。

5.3安全巡逻员协助清洁工维护好停车场(库)、停车区内的清洁,保持整洁。

6、收费管理

6.1实施停车收费的管理个,保安队填写《停车场发票领取单》,经保安主管审核,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向出纳员领取发票。

6.2岗亭值班员按规定收入临时停放车辆的车位使用费用,每用完一本发票后由保安队长向出纳员结清。

7、监督检查。

7.1负责车辆管理的保安班在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岗位交接班记录表》。

7.2保安队长每天检查各保安岗位的执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3保安主管不定期巡查(每周至少一次)填写《周检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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