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与内控制度设计

摘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村级可运用资金和业务事项都在增多,村级财务管理暴露出很多问题,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本文结合一线工作实际,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设计人手,探讨如何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关键词:村级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设计。

一、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会计代理制存在弊端,民主理财监督不到位。

现阶段,农村会计代理为我国村级财务管理的主要模式。在农村会计代理体制下,代理会计从街道办事處集中办公,工资待遇由办事处财政统筹解决,与村级组织保持独立性,在实现会计村级财务的监督上能够不受村干部影响,然而,由于不实际参与村级事物,对于掌握村级发生的经济业务信息受到局限,加上村级业务的复杂性,代理会计在监督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方面常常力不从心,很难求证,并且如果不能全面的了解相关的经济业务信息,也很难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

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里发生的业务信息是能够了解的,在审核农村经济业务真实性方面,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具备条件,因此,民主理财制度可以平衡会计代理制的不足,与会计代理制度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失之偏废。

但在实践中,很多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并未取得明显成效,究其原因,民主理财小组的为民监督意识淡薄,或者民主理财人员不是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而是由村长或书记指定,因此,民主理财机制形同虚设。

2.村级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不规范。

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而有的村账簿设置不完整,登记不及时,不能及时、完整的提供会计信息。科目使用混乱,核算口径不一致,报表没有太大意义等现象普遍存在。单据不规范,假发票、虚开发票骗取资金,不入账、少入账隐瞒收入,“账外账”、“小金库”屡见不鲜。会计档案管理混乱,毁损、丢失现象严重。资金管理混乱,出纳员开设个人私户,习惯使用现金结算,大量接触现金。

3.村级重大事项的议事程序不规范,风险较大。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山东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第十二条“凡属村集体的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应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先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因此,村级重大事项应履行民主议事程序,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现实中,决策权过于集中,弊端很大,风险也很大。

4.村级财务公开流于形式,质量不高。

财务公开就是要把农村财务置于“阳光”之下,置于全体村民的公开监督之下,真正起到拒腐防变的效果。《山东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更是在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程序、考核等方面做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在现实中,财务公开往往避重就轻,甚至虚假公开,并没有给广大村民提供完整、真实的财务信息。广大村民也很难从公开的信息中起到监督的效果,财务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失效。

二、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内部控制的措施。

1.提高村干部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

加强对村干部及农村财务人员的集中培训,注重对村干部财经法纪教育,使其敬畏财经法纪,转变思想认识。使其知晓,作为村级负责人,是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内控制度的完善实施是对其保护,而不是束缚。村负责人对内控的认识直接影响带动内控实施氛围,从而营造良好的内控制度实施环境。

2.强化民主理财小组职能,平衡会计代理制的不足。

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独立的组织,有着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针对当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解决问题的思路是基于村民自治、内部管理,民主理财机制是村级治理结构中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

(1)严格选举程序,使其真正由村民代表推选产生。

民主理财是代表全体村民的利益,行使职能,因此,民主小组成员应有村民村民代表选举产生,而不是由村干部指定或操作,应与村干部和报账员实行回避制度,这样才能真正代表村民利益,行使职能,发挥作用。反之,则形同虚设。

(2)加强对民主理财人员的专业培训及责任意识教育,明确其权责。

经常组织民主理财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让民主理财人员不仅学习财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还要注重加强对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农经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在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树立依法依规进行民主监督的意识。从关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使其意识到民主理财的意义和价值。是代表着全村村民的利益进行财务监督的,需要对全体村民负责。

(3)设计民主理财工作倒逼机制,促进其工作。

对于村民反应的农村财务问题,依据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可以安排由民主理财小组进行答复,这样就促使民主理财小组能够对村级财务监督工作认真负责,不然难以面对村民的质疑,同样,在对于村干部的财务监督中也更有底气,否则村民不愿意。从而,实现机制的良性互动。

3.充分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挥民主监督议事职能。

所谓“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指对于村集体的重大事项要由党支部提议,村支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对于实施的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如村级工程建设、资源的发包、重大资产的处置等事项都要履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4.对于村级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审批。

对于村级重大事项除履行村内民主程序,“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还要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报党工委、办事处集体研究,进行风险评估。未经批准的事项一律不得组织实施。如村级5万元以上的支出、基本建设规划、资源的发包、重大工程招投标等。

5.强化农经站监管职能,做到事前控制。

经管站开设银行集中账户,包括基本账户和专用账户,并在集中账户下按照各村开设二级账簿进行村级资金集中管理,实现集中支付。这样,经管站能够在资金支付之前,进行把关,确保合法、合规,否则不予支付,做到事前控制。并且能够实现,对大额资金支付通过银行转账结算,规避大额提现的弊端。

6.建立健全村级财会制度会计内控制度

根据《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本地区的村级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村级采购制度、资源及工程招投标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与议事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加强财务管理的制衡性设计,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對每个环节进行控制,如授权与执行相分离,录入与审核相分离,财务印鉴与支票相分离,独立的内外部审计等。加强会计系统控制,包括原始单据的控制,记账控制,财务监督的控制,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控制等。

7.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审计。

街道农经和审计部门应调整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审计思路,由注重查证农村财务中存在的贪污、舞弊行为,转向对村级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完善与有效性方面,注重查证制度漏洞,尤其针对各村普遍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和经常发生,屡禁不止的问题。

8.提高村级财务公开质量。

村级财务公开作为村级财务管理的保障环节,对保障村级财务收支数据的真实性,监督农村的经济行为起到重要的作用,是广大村民了解、监督村班子工作的重要窗口,因此,应建立定期公开机制,公开内容要真实、完整,按原始单据逐笔逐项公开,对于村民密切关注的事项要专项公开,如征地补偿款、“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等。

为保障财务公开的质量与效果,街道农经管理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将财务检查情况通过简报等形式定期通报,并纳入对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同时,要建立财务公开信息反馈机制,召集村负责人和民主理财组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馈的问题、意见或建议进行回答或及时解决,对于群众的焦点问题,交由民主理财进行查证、回复,并反馈农经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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