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人民法院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2013年,我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制建设,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特别是将履职工作职责与普法结合起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 人民法院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该项分值20分,自查得20分)。

1、 我院制定了“法制单位”创建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有具体的工作措施、总结。该项自查得5分。

2、 我院在年初及时调整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再丁·吐尔逊分管普法工作,确定办公室董娟为普法联系人。该项自查得3分。

3、 年初我院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三项目标考核中,并在工作台帐中详细部署。2月7日、6月24日我院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我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听取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该项自查得4分。

4、 本年度我院普法工作计划,半年有工作小结,全年有工作总结。该项自查得3分。

5、 按照《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我院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和静县“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该项自查得5分。

二、 保障机制(该项分值18分,自查得18分)。

6、 本院落实普法经费,并能够保障日常普法工作的开展。该项自查得2分。

7、 普法依法治理档案齐全、规范,有普法工作台帐。该项自查得5分。

8、 各项制度健全,有制度汇编,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该项自查得5分。

9、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该项自查得2分。

10、 分管领导、普法联络员积极参加普法相关会议和培训。该项自查得2分。

11、 积极征订普法书籍、报刊及其他法制宣传资料。该项自查得2分。

三、 法制宣传该项分值40分,自查得40分)。

12、 按时参加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该项自查得5分。

13、 认真组织开展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有学习记录,有对本院普法工作检查,督导记录。该项自查得5分。

14、 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自治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98﹪。该项自查得5分。

15、 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法制宣传标语牌和宣传栏,并及时维护和更新。该项自查得5分。

16、 根据本部门职能,利用各类节假日、宣传月、纪念日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专业法及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向人民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该项自查得5分。

17、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配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该项自查得5分。

18、 积极参加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的创建工作。按要求制作宣传专栏和灯箱。该项自查得5分。

19、 积极开展“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该项自查得5分。

四、 依法治理该项分值12分,自查得12分)。

20、 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制定具体措施,积极参与全县“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该项自查得4分。

21、 根据部门职能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推进司法公正专项活动),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该项自查得4分。

22、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全年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及时解决信访问题。该项自查得4分。

五、 其他(该项分值10分,自查得10分)。

23、 领导、干部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未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或重大安全事故。该项自查得2分。

24、 充分利用本单位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等充分宣传法律法规或本行业特色的文化作品,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等。该项自查得4分。

25、 积极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报送信息。该项自查得2分。

26、 做好县依法治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该项自查得2分。

综上所述,我院201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得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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