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为,爱之花还是恶之果?] 基督教徒的婚前性行为

引言   时代在变,许多观念也在变。

自从“性解放”运动以来,人们对性的看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曾推动了社会文明的发展,但是,也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

据统计:美国每年有一百万少女未婚先孕;瑞典有57%的男中学生和46%的女中学生有性行为经验。

婚前性行为,究竟是爱之花,还是恶之果?      男说      爱你所以才要你   ■ 文/老墨      如果站到大街上去问100个路过的男人,若是规定一定要等到结婚之后才会让你与爱人洞房花烛你会怎么样?相信有101个男人都会怒目相向,与你持枪火拼。

纵眼看去,基本上现代男人都是把性放在爱的前面的,如果得不到性方面的满足,男人多半也不会对什么海誓山盟的爱情太在乎;女人则会把爱放在性的前面,如果男人不是付出100%的真情,就休想和女人进行性行为

巴老人家一句话,从本质上一语中的说中了两性之间的基本意义,当然,也否定了中国千百年来含蓄迂回、闷骚婉转的爱情美学。

古时候的男女相爱,必得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然后八抬大骄,才可洞房花烛。

如此想来亦是煞费功夫,现代爱情故事,凡凡众生都如履薄冰在现世为一席之地而打拼,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可以荒掷。

而情与爱的欢乐成为每一个孤独现世人的守护神。

怎么可为了那一纸教条放弃诸多欢情?爱就是爱了,大声地宣扬,大方地拥有,水而到,渠而成,人生之味本就是如此,并未是结果才是惟一目的,过程方是根本。

爱本是虚无缥缈之事,从早早的眼波流转,到青梅执手,到灵肉合一,我们还有多少未来可以等待;还有多少青春可以期待;如果一切都要等到功德圆满的那一天才可将最美的时刻拥在怀中,这无论怎么词藻华丽,终究听起来都是苍白而无力的说词。

爱本是七情六欲之一种,情与欲,何曾可以分开过,如何的道貌岸然,都抵不过鲜活的有声有色的爱情势必战败恒久的柏拉图之恋。

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许多的观念也在随之而改变,超前消费的盛行是有存在的必然之道理的。

往往是之前还不具备条件,可是,只需要付出原本的十分之二就可以提前享受到的东西,为什么非要等到某一天才觉得有意义。

婚前性行为好比按揭买房,如果一直等到足够有钱的那一天,住进去的人已经老去,何必荒废那许多年?房子终究是得买的,早一天住进去不是更好?要知道,两个人之间,爱不是契约,承诺了,即使是法律的保障,也时时可以毁灭,重要的是,对方的有情有义,从一开始便是冲着一生一世去的,即便是最后未能从一而终,也不是男人当初的本意――那教人生死相许的情之一字,有时候未必就能遂人意而风不生,水不起。

而且如果真的对你不专一,想和你分手,一张婚书又能拴住些什么呢?   两个人在结婚前感情不错,结果结婚以后发现双方的性生活很不和谐,导致一辈子痛苦,这种现象不在少数,结果严重的影响了夫妻之间的关系,所以现在不仅仅是中国,包括很多国外的人也认为,如果两个人的感情达到一定的程度,到了结婚的时候,应该有这方面的尝试。

社会的进步使很多女性淡化了处女情结,这样即便是两个人发生了性关系,到最后又分手了,女性在精神上受到的打击也不是非常大,特别是在城市里。

所以,爱情一定要成为事实婚姻之后才能合二为一,多少有点守株待兔的意思。

只有情与欲、灵与肉的完美合一,才能叫作真正的爱情,而如果并未有真正的爱情,婚姻,又具有什么意义?   已过的爱情,无从纪念,未来的爱情,谁又和谁有关?现当下的,才是手心最好的红尘,此时不惜,更待何时。

旧爱新欢的转折处,是光辉的生命叠痕。

走向身体的圆满,于男人而言,才是没有遗憾的情感旅程。

红颜易老,英雄早逝,弹指倏忽就梦觉,性之于爱,如同食之于味,要仰望爱之永恒,必得明了,融汇的一刹那便是永远。

女说      情至巅峰须谨慎   ■ 文/紫砂清茶      我们当然也明白,性不是洪水猛兽,而是生命的一种延伸,是感情一种交融,但是如何正确看待性,是对待爱情的关键。

一方面,男人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巧言而辩舌绽莲花:情与欲的合一才是爱情的至高点,才可以达到完美之境界宛如飞天;另一方面,他们又津津乐道于在他之前你所经历的爱之前生,或者后世,耿耿于怀于你是否将第一次留给了正在当下相爱的人。

他们似乎并不明白,对于有品德有操行的女子而言,无爱,便无性,只有当爱到尽头无可自控时,才肯将深情与身躯都付予对方。

婚前食禁果,你可知他是一往情深还是一往性深?要知道,很多男人是完全可以将性和爱分开的。

难道不曾听说过,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一点好奇,一丝欣赏,一束玫瑰,一缕阳光……一个一闪而来的念头便能生发激情万丈,拿激情当一世的笃笃深情,美则美矣,到头来,却是将自己伤得最深。

青春与深情都付出了,性爱随手可得,而真爱却一再蹉跎。

高调的性爱理论并不能掩盖真实的悲哀,男人性爱方面并不承担任何后果,而女人稍不留意就为自己种下一生无法补偿的恶果,除了社会压力之外,很可能导致不孕不育,遭受生理与心理两方面的摧残。

女人性爱之后,逐渐加深自己的感情,而男人性爱之后,逐渐减少自己的感情,这与性行为前的惯例形成鲜明的对比,就此一点上来讲,女人的爱,是觅光的飞蛾,执著地自毁前程;男人的爱是结网的蜘蛛,等待无止境的自投罗网。

爱情从来没有对等,男人希望女人女人一样阴柔美丽,像荡女一样不可方物,像贵妇一样端庄典雅,像情妇一样勾人魂魄;同时又希望女人男人一样理智清晰,像蜻蜓一样点到为止,他们希望这段关系如他们所需要的向往的关系那样让人愉悦身心,又希望事态在没有不可收拾前缓缓止步,一切如自己的意愿,该爱时爱,该乐时乐,该分手的时候别磨磨唧唧,悲悲郁郁。

深深的爱情之后,我愿意男人牵着我的手,对我说着一生的谎言彼此走进生命的深处,次第绽放。

但我必得明白,一次真爱,就是一场生死,性,当是爱情最后的筹码,只为那可生死之人而奉,其它免谈。

人和动物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人是有情感的动物,懂思考的高级动物。

西方国家50、60年代的性开放,是基于一种压抑,好奇和冲动,中国在长久的文明教育中对性亦是压抑的,于女人而言,婚前性行为其实包括一个广义的含义和狭义的含义:一个是指婚前与固定恋人的性行为,另一个则是指与任何恋人的性行为

无论是哪一种女人的性都应当是情至巅峰的谨慎选择,理性,思考,确定可以承受的未来,和可以托付的现在,顺应心意,不禁锢,不自轻,守着最好的爱情,和另一颗诚挚之心暖暖相拥,让春天的微风送来欲醉的人生。

结语   婚前性行为一种正常的生理和心理反映,是一种自然属性没有加以很好制止的必然结果。

但是,它毕竟是非法同居,违反了传统的道德观念。

“性自由”派大肆渲染婚前性行为的合理性和好处,甚至主张“试婚”,这些极端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它的结果只能带来堕胎、私生子、性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是对爱情、婚姻、社会的极大不负责任,是一种低级的,动物性的肉欲主义。

一些人奉腹中儿女之命完婚,而非出于两人的爱情,结果,等待他们的是婚后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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