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罗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语言文字分工负责制度
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标准化、规化依据《国通用语言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
、学校全面推广国通用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准)推行规汉(以《汉简化方案》准)。
二、语言工作领导组是学校常设机构责对学校语言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上岗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言类学科教学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校通知、公布栏等必须使用规汉。
五、学校公、教师教案、课件、板、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汉学生作业必须用规汉。
教师课堂教学、学生课上回答问题都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加强语言规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基功训练学校开设普通话、法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训练。
八、学校所有会议发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何地律用普通话;积极开展语言规化竞赛如普通话朗比赛、演讲、辩论赛、征、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重视程。
建立教师使用规语言评比制将普通话合格作教师业考核、评优、评职、晋级重要依据。
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规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师生员工语言规化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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