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独立性风险的框架分析

独立性注册师及其职业存在和的条件,独立性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存在丧失实质上和形式上独立的可能性。

本文将对独立性风险的产生原因、降低独立性风险的因素进行框架

一、独立性风险产生的原因(一)财务利益、非审计服务和诉讼一旦注册会计师客户有着某种财务利益上的牵连,就有可能难以做出客观公正的判定,这是产生独立性风险的因素之一。

财务利益注册会计师独立性风险的,通过若干途径产生,即存在直接财务利益、间接财务利益及与财务利益相关的情况。

直接财务利益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有直接发生的财务利益

而间接财务利益是指存在连接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的第三方,如注册会计师的祖父母拥有客户的股票,而注册会计师又与其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注册会计师与其客户之间构成了间接财务利益关系。

存在直接财务利益时,通常以为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受到损害;当存在间接财务利益时,只有该项利益为重大时,注册会计师独立性才会受到损害。

财务利益相关的情况,主要指:①注册会计师曾在客户公司任职。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客户的物品与劳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客户公司的前任合伙人或股东发生业务联系。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进严重地依靠于某一客户或某一客户团体。

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个人利益的多少与该客户客户团体密切相关,注册会计师就会害怕与客户客户团体争执;注册会计师会害怕被客户解聘,从而丧失雇用收进,因而他可能会屈从客户的压力而不会保持其独立性

⑥在审计过程中存在收取和支付佣金的行为。

审计过程中存在相机收费的行为。

产生独立性风险的因素也包括非审计服务、诉讼。

假如注册会计师通过非审计服务(如治理咨询)参与了治理当局的经营决策,那么在某种程度上,会计师事务所是自己在审计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还能否保持独立呢?值得留意的是,美国2002年7月通过的《萨宾纳斯—奥克斯莱法案》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要求:不答应从事非审计业务。

此外,假如当审计职员和治理当局由于已经发生的诉讼而形成一种敌对状态时,注册会计师就不能被以为可以客观、公正地对审计事项做出判定

(二)执业环境因素产生独立性风险的执业环境因素包括:1.过多的职业判定在这里我们主要关注三种类型的职业判定,这些判定注册会计师的非独立性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

这三种职业判定包括:对异常事项、新生事项会计处理的判定审计证据的判定,重要性水平的判定

对异常事项、新生事项的会计处理经常没有已成文的规范。

在这些事项眼前,若存在有关压力,审计职员就很轻易接受被审计单位治理当局的不适当会计处理。

审计证据的判定通常指注册会计师要考虑审计证据的数目和质量,从而决定审计证据能否有效地支持审计结论。

存在有关压力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不会搜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重要性水平的判定要求注册会计师考虑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达到何种程度会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判定和决策。

在被审计单位的压力下,注册会计师会不适当地以为某一项目并不重要,于是对这一项目就不加以考虑,放弃了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出相关调整的要求。

由于存在这些职业判定使独立性风险增加了。

2.市场竞争当审计供给市场的竞争加剧时,客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机会和动力都会增加。

假如注册会计师意识到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也在争夺该客户,那么注册会计师客户独立性会减弱。

有证实,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数目多、规模小、集中程度低的特点。

我国审计市场正处于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客户治理当局对注册会计师的选择权和决定审计收费的气力尤为强大。

另外,我国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股票上市后的一系列运作中都离不开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招股、配股、防止“摘牌”等的必要条件,这会增加上市公司对注册会计师的施压强度;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也会向注册会计师施压,迫使其出具无保存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也进步了审计独立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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