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信用

内容摘要:金融信用是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一环。

但是,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恶意逃废债行为,以至银行不良资产总量居高不下,金融信用现状不容乐观。

本文从分析金融信用的概念入手,指出金融信用不是国家政府信用,而是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整合,进而分析了金融信用缺失社会经济根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信用 征信 信用评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它的存在和正常运转有赖于良好的社会信用

但近年来,金融环境中信用缺失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为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信用经济成了“赖帐经济”;因为三角债和现金交易,增加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三角债和多角债的大量存在直接阻滞了信用链条。

有的地方政府从狭隘的地方利益考虑,在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过程中推波助澜,使得银行在债权债务诉讼中“胜诉率高、执行率低”。

金融业在某种程度上说是经济状况的集中反映点以及经济发展中矛盾和风险的反映点。

因此,金融信用环境的恶化在严重影响金融业的同时,也直接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快速发展,重建金融信用环境,整治金融秩序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本文拟从金融信用的概念入手,走出将金融信用等同于国家信用的误区,进而分析金融信用缺失社会经济根源,并对发展和完善我国金融信用体系提出建议。

一、金融信用的本质在西方,“信用”是一个纯经济学概念。

它表示价值交换滞后产生的活动,主要体现为商业领域,金融领域和流通领域赊销,信贷等交易行为。

简言之,即是对借的偿还。

金融业由于其特殊的性质,从产生伊始,就和信用相伴相生。

对于金融业而言,金融信用金融业的资产中无可置疑的占有首要地位。

正如一位银行家所言:“信用银行的生存之本”,金融信用作为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方面是银行必须确保存款人自由取款,另一方面需要贷款人确保按时、如数还本付息,缺一不可。

如果贷款人都不对银行恪守信用,那么银行最终也无法对存款人恪守信用

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信用本质上是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整合。

银行实为经营货币的企业,其资产大多数是亿万公众的财产。

但常期以来无论金融业内部或外部(政府、其他企业及公众)均缺乏对金融业的认识,常常将国家政府)的信用取代金融业的信用,主要表现在:(1)计划经济下,国家经济实际起包揽作用,从而将金融信用包揽其身,银行国家的,受政府指令运作,银行信用自然也就转化为对国家信用

所谓三角债即国有企业银行都认为债务所涉及的信用问题均不是自己造成,也不是自己可以解决的,并不将其看成是自己极其重要的信用问题,因而债务难以清偿,这一直延续至今。

(2)改革开放20余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同时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抑制,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国债偿还信誉好,所以国家作为整体对内对外均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信誉。

因此,国内民众即使不了解国内银行信用,也放心地将钱存入银行

这就是为什么四大国有银行在不良资产率高达20%的情况下,依然能保持着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稳定增长。

其实大多数公众并不知晓什么是不良资产率,他们只知道银行国家的,可以放心将钱存进去,国家不会不还给他们的。

而国外企业银行,即使无法了解国内企业信用,也以中国国家信用为其信用的落角而提供信用货款。

而且这种信用又具体落脚于代表国家的各级政府以及政府所属或支持的企业

随着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已逐步退出市场,《商业银行法》规定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方向是建立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商业银行

因此,国家信用不再成为金融信用的落脚点。

然而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在打破了计划经济下高度集中统一的信用制度与体系的同时却一直没有建立起符合市场规范的金融信用体系,造成了金融市场上信用关系的严重扭曲和普遍的道德风险行为。

银行业“惜贷”和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同时并存的现象说明没有了信用作依托,银行企业间出现“双输”局面。

二、金融信用缺失的根源1、历史沉淀和制度性约束使我国金融信用基础脆弱信用观念淡薄。

如前所述,随着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加速,企业逐渐脱离国家的庇护,开始独立面对市场风险。

但是,长期以来,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一直都是在国家计划调节经济中生存,人们的经济活动更是建立在执行和完成计划上,而不以信用原则为基础,可以说大多数国民都对金融信用缺乏认识,信用观念淡薄。

虽然有人说我国传统文化中并不缺乏诚信传统,孔子在2千年前就说过:“民无信不立”,“与朋友交而无信乎”,但是在迈向现代化和市场经济时,传统诚信观念没有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形成纯粹经济学意义上的商业信用制度,无法满足社会各阶层对信用制度和信用资源的有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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