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商城商户装修设计要求制作标准

贸易商城商户装修设计要求及制作标准。

一、商户装修合作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设计,在进场装修(见协议)开始规定日期内将装修方案送交XX贸易城(以下简称甲方),经市场部批准后交转保卫部、工程部审批,此方案不得影响甲方建筑结构、间隔、消防设施和甲方、第三方利益。

二、甲方各部责任人会签确认后的资料和《装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等作为厂商施工依据,进行装修施工装修方案及应提交的资料包括(以下图纸提交工程部备案一份):

1.平面布置图(A4);。

2.与天花板、地面、柱相关的节点图;。

3.电路图(A4);。

4.橱窗设计图及灯箱片小样等;。

5.展台必须注明厂家品牌,在黑白平面图的右下角,注明制作工艺;。

6.图纸必要的文字说明及《商户装修申报表》;。

7.施工材料、材质说明(附样品),施工进度表及施工程序及部门检测报告书;。

三、制作标准:

1.展台(柜)表面暴露部分应以防火板贴面处理,背板部分应以防火涂料均匀喷、刷,无裸露本质面。

2.内置光源应采用冷光源灯具,配电子镇流器,其电料与本质接触部应以石棉垫隔离紧定。

3.电源线应采用2.5平方导线并穿套金属护套管到位,(无露线部分),无多交叉及缠绕,预留线不超过2米,导线应连接牢固。

4.设立独立并小于可负载电流指示的空气开关,其安装位置应设于便于操作、紧定牢固,展台(柜)内装饰用布料采用阻燃质材料(以明火检测为准)。

5.呈"L"状式展台(板)应以角钢或方钢制成90度角支撑立板,防止展台(板)前倾或后倒,展台(板)顶端应以适宜连接材料连接,以便形成整体,防止倾倒。

6.背板接线盒(75X75MM)内接线应用接线端子或电工胶布缠绕,并盖实面板,其进线应用卡扣锁紧,无余量。

7.背板防火漆料刷涂三遍以上,用钝器划试时,不暴露木质。

8.展台灯箱制作安装工艺应以方便快捷拆卸、更换、安装灯具为标准,多体展台相连接摆放时,每3—5组间应有50公分紧急维修通道,其背板与墙体间亦应留足可通行距离。

9.背板后金属护套软管,应横放、竖直,转折点或长距离连接点间,应以"U"形卡固定,金属护套管不超过0.5米。

10.展台灯箱电源余线应由展台底部起算留足1.2米为标准,其由顶部延长下垂线应回"U"形卡固定。

11.展台加装漏电保护器进出孔内径较大时,应选购金属垫圈在其保护器内外垫好后并以卡扣固定无松动。

12.商户租赁区域内的仓库、隔断应使用轻钢龙骨石膏板进行隔断,仓库货架、储物架等应使用轻质合金材料,禁止使用铸铁、钢质或木质材料的货架、隔断。仓库、新格局内必须设有消防喷淋头,与其隔断墙水平距离40CM,垂直距离40CM以上。

13.现场装修施工,仅限于简单的拼装组合或甲方提供的管线接口连接等,严禁在现场进行货柜、货架等的粗加工及刷漆等作业,施工所用材料及设备应从甲方指定通道、电梯运送。

14.除甲方指定的临时施工用电插座外,乙方甲方的其他区域设施接电线、网线、进/排风管道、上/下水管线等,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物业管理公司工程人员进行施工或在物业管理公司工程人员的现场指导下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负责每日清理装修施工废弃物及严禁堆放在大厦各个区域内。

四、进场施工要求:

1、所有装饰房间材料施工垃圾必须由货梯运输,在运输中注意成品保护,造成电梯、楼体墙面损坏的,照价赔偿。

2、房间装修时空调不要开启,并用塑料封住出风口,烟感用塑料带包好,尤其对房间内设施、消防喷淋和烟感、应急广播设施进行保护,如造成系统损坏的,按人工费和设备费进行赔偿。

3、房间装修时,对公共区域墙壁、吊顶进行保护,在装修前要检查墙、顶,如有脏污破损,必须告知工程部认可,如未报,由您负责进行修复,不允许吊顶,墙面出现差色。

4、进场材料规格尺寸不能超大、超宽,必须在大厦外加工缩短材料和物品尺寸。如材料规格超宽、超大,不得强行通行,造成损坏,由事故单位赔偿并接受处罚。

5、严禁使用、乘坐扶梯运输材料和物品。

6、商户自装的柜台制作基本结束时,乙方在预计进场装修日期提前三天携经签批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到甲方市场部核定费用,在财务部交纳施工安全保证金和施工管理费后办理有关手续,并由甲方安排非营业时间施工的具体计划。

7、乙方甲方签批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到甲方保卫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络方式和专业人员上岗证。

8、双方进入现场勘察,准确记录天、地、墙、柱的施工情况,填写《装修施工许可证》。

9、施工人员应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不得乘坐客用电梯,不得随意到施工区以外的地段活动,乙方及其代理人、承包。

商应同甲方及有关第三方配合,服从并按甲方要求从事该项工作。

10、在施工区动用明火的施工工程,乙方应办理"动火证"经相关部门书面同意,配齐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易燃易爆材料应根据当日用量带入现场,并配有显着易燃、易爆标志,远离火、电等诱发燃爆的部位放置,当日施工结束时必须全部带离现场。

11、甲方乙方提供正常施工用电,乙方施工用电有特殊时,须在《装修许可证》中予以说明,甲方乙方有偿提供并另行签订临时用电协议。

五、验收

1.装修施工后,双方代表根据《装修施工许可证》共同验收,并在《商户装修验收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如乙方未按批准方案装修,或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或存在不符合国家、黑河市、甲方有关消防等规定的问题,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

2.装修施工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导致甲方或第三方设施、设备、货品及人员造成损坏、损伤或丢失,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全额赔偿,赔偿金首先从施工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

3.乙方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应将商户自置主要设备、物品清单交甲方备案。

4.验收合格后,该房间方可投入经营。

六、使用要求:

1.商户的日常使用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应负责其营业场地内整洁完好,并进行定期维护、清洁,包括地面、墙壁以及各种不动产附属物,如门窗、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家具、卫生用具等。

2.乙方商户不得损坏、更改干扰甲方任何公用设施如水、电、进排风、空调等供应,及排水道、暗渠、管道、电缆、固定装置等设施。未经工程部书面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安装或更改用电、用水装置和中央空调及隔断,严禁超负荷用电。

3.乙方在收到甲方及其代理人要求进行某项维修通知时,应及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完成维修。

4.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并按照甲方标准交纳违约金。

七、合同终止撤场

1.商户确定撤场时间后,应于撤场前3天向甲方提交撤场物资清单、人员名单及撤场方案,经市场、保卫部核定后实施。

2.商户撤场人员须按甲方指定的通道及电梯撤离,不得在其他区域活动,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并将审核后的撤场物品清单交保安人员检查。

3.由于商户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方设施、设备、商品、人员的损坏、损伤或丢失,商户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以全额赔偿。

4.装修单位未按期撤场,从押金中按50元/日/平方米扣除滞场费,滞场超过10天,甲方有权清场,拆除商户装修,保管货品及尚有利用价值的货柜,并按10元/日平方米收取场地占用费,15天后,甲方不负有保管义务。

八、本标准及流程自颁布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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