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四个不直接分管自查情况报告

残联四个直接分管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乌苏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制度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会高度重视,对党政正职四个直接分管工作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政正职四个直接分管工作的认识,切实把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会于2月10日在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会上对《乌苏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制度实施办法》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刘建军理事长在会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二、理清职责,细化分工根据文件要求,我会制定了市残联党政正职四个直接分管”规定,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明确规定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招标物资采购事项,而由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分管。凡涉及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的工作事项,属一般问题的由职能科室提出意见建议,报分管副职同意后,执行落实;属重要问题的,经分管副职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落实;属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按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有关规定执行。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较好预防了“一把手”腐败行为的发生。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加大配置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人事、工程建设招标物资采购等各项工作的管理,我会按照党政正职四个直接分管”要求,根据财务、人事、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我会财务管理工作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从源头上防范了岗位风险。四、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在确立党政正职四个直接分管”基础上,加强对分管副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本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工作开展情况的回报;同时规定分管副职要主动接受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每半年将分管工作情况在支委会上进行汇报。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对“四个直接分管”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在全办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了公开。党政正职四个直接分管工作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可以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会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纪律,加强管理,坚持把“四个直接分管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将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