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是一个永恒主题,既要靠教育管理,靠内在修养和自省,更要靠制度和机制作保证。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住一条主线,把握一个主题,明确一个着眼点,坚持一个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入到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省林业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生态立省”重任,自觉站在加快林业发展的前列。各级党组织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总结党员教育管理的经验,把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有机结合,积极探索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

一、实施“生态立省”需要加大对林业系统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力度。

党的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作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要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结合我省省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生态立省”战略决策,这是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的战略任务和必然要求。“生态立省”战略进一步确立了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十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林业以加快林业发展为主线,以林业六大工程为重点,真抓实干,奋力拼搏,林业生态建设取得可喜成绩,全省累计完成营造林2965万亩,平均每年以近600万亩的速度向前发展,年均增长森林覆盖率1个百分点以上,全省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同步增长。在实践中,我厅充分认识到,林业部门工作直接体现国家机关的执政能力。林业部门作为国家机关受党和人民的委托,行使着国家管理林业建设的权利,林业部门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影响党的执政能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我省相继实施了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构筑了贵州“两江”生态屏障建设和新世纪林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框架。大工程带来了林业的大发展,从2000年到2004年,林业累计投入达37亿元之多,是建国五十年来国家投入的总和。大量的林业资金投入,使林业部门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越来越多,加强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和有效的监督尤为重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厅党组紧密结合我省林业建设的中心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林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和建立加强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机制和制度,有力地推进林业建设健康发展。

二、加强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为加快我省林业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党员于部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加强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执政意识和整体素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使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结合林业行业的特点,林业部门各级党组织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教育、管理、监督力度。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意识。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来源于理论上清醒与坚定,林业部门各级党组织把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作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基础。坚持以厅党组(厅直党委)中心学习组为龙头、处级干部为重点,从战略高度加强党员教育,形成党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在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上下功夫,努力建设一流的队伍,培育一流的作风,创造一流的业绩。厅党组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坚持以加快林业发展为主题,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认真做到“学理论,增强新思维;学思想,增加新观念;学观点,解决新问题;学知识,增添新本领;学作风,树立新形象”,不断开创林业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党内监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按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要求,林业部门一方面要在推动生态立省中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在廉洁从政方面更有严格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持认真学习和执行反腐倡廉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查自纠,身体力行,努力做廉洁从政的典范。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八项要求”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厅党组结合我省林业的实际,提出“八要八不要”的工作措施和提高做好林业工作的“五条”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按照《贵州省林业厅廉政谈话制度(试行)》的规定,重点对新任职的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诫勉谈话,不断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三)增强党内民主,开好民主生活会。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各级党组织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和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抓好会前准备,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落实整改及加强指导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通过积极倡导互相批评的风气,引导党员干部本着对党、对人民、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维护团结,在生活会中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于和善于指出其他同志的缺点和错误,使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从中受到党性教育和锻炼。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厅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并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身上,严格考核。2004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厅机关和厅直单位的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省林科院、省龙里林场、茂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沙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强化了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五)围绕林业建设重点工程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提出“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要求,我厅加强了对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和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的稽查力度,一是加强对造林质量的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对全省乱征占用林地的行政执法检查;三是加大对林业重点工作专项资金的稽查力度;四是加强了对退耕还林工程的专项检查;五是加大对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的执法监察;六是强化林业站纠风和执法检查;七是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察,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为主的林业六大工程相继实施,其在我省覆盖面积之广、建设规模之大、国家投资之多、社会影响之深,是我省林业建设史上前所未有的。为保证这些“民心工程”的顺利实施,厅党组坚定不移地狠抓党风、。

行风建设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从总体上看,我省林业建设的形势很好,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偷砍盗伐天然林案件时有发生;林业工程中虚报、浮夸现象还有存在;巧立名目、截留、挪用、套取工程资金,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仍有存在;有的地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有的在种苗经营上违法乱纪;有的地方造林管护跟不上、马虎应付。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是林业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领导干部的素质问题,也有工作经验不足的问题,但从根本上讲,还是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对加快林业发展的要求认识不足,归根到底是主观原因,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此,厅党组结合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加强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长效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根据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厅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职责来抓,坚持“两个务必”,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做到“四结合四强化”。

一是把中央各项规定与我厅实际相结合,强化制度的执行性。我省林业的快速发展,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保证林业建设的健康、顺利地推进,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廉政教育谈话制度》、《领导抓行风工作责任制》等,把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认真执行。

二是结合日常工作,强化制度的保障性。为保证我厅党建各项工作正常地开展,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日常工作,推动了党的建设

三是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强化制度公开性。对机关工作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热点问题,我厅制定了《机关采购管理办法》、《职工考勤规定》、《机关接待制度》、《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等,依靠制度保证其运作的公开、透明、规范。

四是结合业务工作,强化制度的约束性。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给我省林业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也带来了挑战,为此,我厅制定了《林业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项目会计核算办法实施细则》,协助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了《关于违反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规范了业务工作,约束了不良行为。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贵州省林业厅廉政谈话制度》,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重点对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实行廉政教育谈话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林业的实际,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制定了《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内监督的试行办法》,重点对厅党组成员、行政领导、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厅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行党内监督,尤其是在先进教育活动中,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厅机关各处室、司、站先后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就有40余项,从制度上为加快林业建设保驾护航。

四、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

(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加强廉政教育。一是在党组(党委)中心学习组、支部学习活动中,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等党内法规;二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收看《惩防体系实施纲要》辅导报告电教片和正反典型电教片,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2.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出台“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内监督的试行办法”和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党组(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述职述廉、落实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开展谈话和诫勉等形式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严格执行《贵州省林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贵州省林业领导抓行风工作责任制(试行)》,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加大对执行责任制的追究力度,对那些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发生大案要案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案件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省纪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贪污、挪用林业专项资金等案件,加强财务管理,加大资金稽查力度,继续巩固林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切实维护林农的切身利益。

(四)加强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调查研究。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积极探索如何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省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以及“生态立省”的战略部署,为实现我省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总之,加强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机制和制度,是机关党建工作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我们将坚持做到用先进性教育成果来为推进林业加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继续抓好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整改成果,为实现我省林业新的历史性跨越,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韩渐翔。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