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票据使用不规范的行为应予重视

非税收入票据使用不规范的行为应予重视  

近期,审计部门在对XX市国土资源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中发现,该单位收费过程使用非税收入票据规范,一是省非税收入票据百万元版填开千万元金额;二是部分出让收入票据没有使用省国有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三是非税收入票据内容填写不规范收入项目开具大都为“服务性收费”,仅列明收费金额,没有注明收费标准、计量单位出让期限、出让时间、出让地标、用地性质等基本要素。经核对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该单位共有行政事业性及服务性收费项目12大类27小项,但由于其收费票据收费项目开具不明晰,业务资料记录不详细,各项收费不能与其收费许可证一一核对,难以准确界定其收费行为的合法性。

究其原因:一是执收单位有利可图,将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费用附加在正常的收费项目中一起征收,既达到了收费目的,又逃避了外界监督;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收费项目设置只能按财政部门统一设置的科目编码开具,而财政部门收费项目设置只分大类没有细化到各执收单位收费项目。三是一些单位收费种类繁多,标准划分过细过繁、较难操作,执收人员在无法细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情况下,只好笼统汇总开票;四是被执收单位和个人缺乏监督意识,对执收人员不按规定随意性开票的做法听之任之,不予追问、不要求纠正,为隐蔽性收费提供了方便。

这种不规范收费行为不仅增加了行政监督成本,而且极易产生超标准收费和乱收费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为此,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应完善收费信息系统,使各执收单位能根据本部门收费项目设置相对应的收费编码;应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的监督检查制度,审查票据使用及填列内容是否合规、合法。同时执收单位要强化法制观念,完善内部自我约束机制,树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阳光收费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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