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化道路研究

摘 要 律师职业化建设一直是律师界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关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有识之士所追求的目标。如何在我国律师行业发展的过程中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律师职业化道路,决定着律师职业化建设的成败。坚持律师职业化道路,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对整个司法制度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在我国律师制度逐步发展和成熟的过程中,律师职业化道路注定是坎坷和充满艰辛的,由于律师肩负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弘扬自由、正义、平等的法的精神的重任,要求律师具备高度的职业化素养以及为实现法的精神的义无返顾的献身精神,承载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共同维护的司法公正的价值追求。因此,本文立足于我国律师职业化道路进程中所面临的阻碍现状,从全面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角度出发,吸收借鉴国内外有关律师职业化的研究成果,试找到具有中国特色的我国律师职业化发展之路,以实现律师职业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以成就律师的优秀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塑造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关键词 律师 职业化道路 社会主义法治 司法公正

作者简介:朱永华,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三级律师,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D92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1—297—02。

一、引言。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律师职业化道路无论是在制度建设方面还是在律师综合素质的提高方面都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公正以及法的精神逐步深入到执业律师更深层次的活动之中,律师的地位、角色、职能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组织结构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影响至律师职业化进程。这种新的变化使国家立法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职业化道路提高了关注度,随着《律师法》的修订和律师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的正规化、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社会各界对充分发挥执业律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充满了期待。因此,对律师职业化道路进行科学研究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社会养成和维护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律师职业化道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发展的必然选择。

研究律师职业化道路,必须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进一步明确,利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理论工具对律师职业化进行深入的阐述。只有熟练掌握和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应对律师职业化道路律师执业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以理论联系实际,更好地促进律师职业化的进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职业化道路上的重要作用就是在律师职业化成本最小化与破解律师执业管理瓶颈的基础上,追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效果的最优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职业化实践的应用,要求在信息化支撑、律师职业化思想认识、律师管理资源配置、职业化道路策略以及律师与社会各方面的征纳沟通和执业服务等方面达到职业化的管理要求,实现全力引导执业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从、集中针对执业律师法律服务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诸多方面的管理、努力减少法律遵从风险、有效保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的核心目标,进一步优化律师职业化管理资源配置,完善和全面应用律师职业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创新律师职业化服务体系,健全律师执业分类管理模式,以多层次、全流程、全方位的律师职业化管理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业律师中的贯彻和法律遵从度的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以及律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的有效遵从,会有效提高律师职业化的宏观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律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社会作用。

三、专业化律师职业化道路的客观要求。

执业律师专业化包含以下内容:一是结合律师的诉讼业务、非诉业务的不同以及法律服务对象的不同类型、规模、行业归属、所需要掌握的除法律之外的专业知识、发展前景等各种因素对律师服务质量的影响以及执业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时所面临的风险进行科学的服务分类,采用不同的法律服务方式;二是按照律师管理规范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管理的要求以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理念及其管理方法,科学分解律师事务所不同律师、不同业务专长、不同法律服务类型对职业化的需求,进行合理分工,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专业化律师队伍建设体系;三是在优化执业律师资源配置,对执业律师擅长领域进行科学整合的基础上,建立执业律师专业化运行机制;四是加强律师职业化信息自动化控制平台建设,全面推动律师职业化对相关信息的需求的应用专业化进程;五是加强与律师专业化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复合型的、高素质执业律师人才的培养,以适应律师职业化道路实践的需要;六是实现全体执业律师法律职业道德以及执业规范遵从度的显著提高。通过借鉴和学习国外律师职业化的先进经验,实行执业律师专业化管理、不断提升律师管理和执业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是律师职业化道路的客观要求。

四、律师职业化道路应当注意的事项。

律师职业化道路的精髓在于将执业律师执业行为、职业道德以及职业规范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得到检验和发展的维护司法公正的管理模式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思想教育模式、培训机制运用到执业律师的日常管理,强调每一个执业律师都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对社会公众法律服务需求的积极响应,重视执业律师执业行为的社会效益性、良好法律服务效果和对司法公正的有效遵从。在对律师的日常管理、执业行为等均放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环境中进行检验,以确保执业律师更加灵活、更加富有成效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职业化水平。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职业化道路的适用性分析。

律师职业化道路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律师职业化道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依赖程度随着职业化程度的越来越高而不断加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律师职业化道路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就是在相对独立的律师执业过程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确保执业律师的政治方向、职业道德以及职业规范的自觉遵从,营造科学的律师专业化管理氛围,对律师职业化道路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因此,在律师职业化道路中适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业律师进行思想教育不但是重要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

(二)律师职业化道路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

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宏观上能够保证律师职业化道路通畅,在律师职业化道路进程中,影响律师职业化发展的最关键因素之一是宏观社会环境,执业律师社会作用的发挥、执业风险的高低、税收体制的变革、司法体制的影响等社会宏观环境对律师职业化道路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律师职业化道路进程中,不同的社会环境对律师职业化道路的影响是巨大的。对律师律师职业化发展不够重视、税负较高、司法体制不健全、执业风险较高以及律师行业限制较多的社会发展环境,会使律师职业化道路在社会夹缝中生存、职业化道路举步维艰,反之,一个运行良好、科学、合理的社会宏观环境会有力地促进律师职业化的健康发展。因此,在律师职业化道路上,无论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税务等相关机关都要为律师职业化提供便利,不要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律师行业,为律师职业化道路提供宽松的社会发展环境,同律师行业建立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沟通桥梁,做好同执业律师的沟通协调,实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资源共享,将执业律师执业风险降至最低。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执业律师的处罚力度,对混迹于律师队伍的不良分子予以清除,确保律师队伍的正规性。

(三)做好律师职业化与各项制度的协调与衔接。

律师职业化同现存的司法体制的协调和衔接显得非常重要。首先,要做好律师职业化法律制度的协调和衔接。按照律师执业专业化的要求,打破诸如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阅卷、同司法人员的关系等方面的限制,减少因对律师执业的偏见而带来的对律师执业的种种限制。其次,要加强对律师职业化的他律机制的建设,实现对执业律师执业活动的有效监督。如果没有健全的他律机制作为实现对执业律师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过分强调没有监督的律师职业化,就很容易造成执业律师监管的漏洞,并非常容易造成执业律师乱收费、行贿、泄露国家机密、不遵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司法腐败风险,并且随着律师职业化道路的推进面临不断增加风险的严峻形势。第三,要加强对律师职业化的自律机制的建设,要求执业律师自觉规范自己的的执业行为,同时在执业律师中牢牢树立起律师行业的优质品牌意识。第四,要逐步增强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全面促进法律职业者的团结,增进他们之间的凝聚力,共同为实现司法公正和法的精神而努力奋斗。第五,要加强对执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全面树立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五、结论。

只要认真研究分析律师职业化道路必然出现的挑战以及所面临的机遇,认真解决困扰律师职业化道路进程中执业律师科学发展的问题,不断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自由、正义、平等的法的精神武装执业律师的头脑,以《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执业规范规范执业律师的行为,扬长避短,采取有效手段全面促进律师职业化以及专业化进程,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律师职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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