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136例孕产妇死亡分析

作者:刘秀姣,梁海燕,张素梅,韦碧霞。

【摘要】 目的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维护妇女的生殖健康。方法 统计和分析136例孕产妇死亡报告卡。结果 2006年孕产妇死亡率为50.30/10万,与2004年和2005年相比下降率分别为66.53%和46.70%。产妇死亡率差异有显著性(P<0.05)。孕产妇死亡的前3位死因产科出血、羊水栓塞、产褥感染。结论 政府重视,加快农村卫生改革,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三级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网络建设及计划生育管理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 孕妇;产妇死亡率;病因分析;干预措施。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母婴安全的重要指标。为找出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有效地降低我市的孕产妇死亡率,现将我市2004~2006年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分析报告如下。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为2003年10月1日~2006年9月30日河池市11个县(市、区)内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包括计划外的孕产妇。凡监测地区孕产妇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不论妊娠各期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原因造成的死亡均报告孕产妇死亡,但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者不计在内。

1.2 方法 按中国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要求,由乡村医生或保健员收集资料,县级以上的医疗保健人员负责核对并填写死亡报告卡,县(市)、市、省级审核、评审。查对死因及相关因素,根据个案卡进行统计分析。

1.3 统计方法 所有资料输入计算机并用SPSS10.0统计包进行检验处理。

2 结果。

2.1 孕产妇死亡率 2006年河池市监测地区活产数53682例,孕产妇死亡27例,孕产妇死亡率为50.30/10万。与2005年相比下降率为46.70%,经统计学处理,χ2=6.25,P<0.05,说明监测地区不同年份孕产妇死亡率差异有显著性,见表1。

2.2 孕产妇主要死亡原因 2006年河池市监测地区孕产妇死亡的前3位病因及构成比依次为产科出血、羊水栓塞、产褥感染。2006年与2004年比较,监测地区主要孕产妇死因死亡率有不同程度变化,其中产科出血下降了37.04%,产褥感染上升68.03%,羊水栓塞上升14.29%。各死因构成比经统计处理差异无显著性,见表2。

表1 2004~2006年监测地区孕产妇死亡状况(略)。

2.3 产科出血死因构成 2006年监测地区发生产科出血孕产妇死亡9例,死因构成比占33.33%,较2004年下降了37.04%,但仍为孕产妇死亡的第一位死因。宫缩乏力和异位妊娠是产后出血的主因,见表3。

2.4 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

2.4.1 一般情况 136例死亡孕产妇中年龄在18~44岁,小学以下文化程度123例,占90.44%;人均收入在100元以下的64例,占47.06%;家居山区、交通不便121例,占88.97%;少数民族129例,占94.85%;计划外生育66例,占48.53%。低文化层次,经济贫困,交通不便,民族陋习,计划外生育均是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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