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车库承包协议书

电瓶车车库管理承包协议书

甲方:( )物业管理 乙方:( )。

为了创造一个和谐,安定的小区。小区物业决定将地下车库( 号)承包给( )人,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提供车库车库面积 平方米。车库里面的所有安装设备(包括铁门,电线,灯头,插座等)属于甲方。如果乙方要安装其他设备甲方概不承担费用。不管以后乙方自己放弃看护车库还是因违反看护车库规定(离岗,被偷电瓶车,发生火灾等)开除,所装设备甲方也不承担费用。以后不管乙方自己不看车库还是甲方不让看车库,自己所装设备甲方概不承担费用

二:电瓶车每月每辆收取的费用由甲方规定,不能擅自乱收费,乱涨价。收取的每月每辆12元的费用全归乙方所有。但乙方要承担车库( 号楼道)的电费。

三:车库安放的电瓶车如被偷盗,由乙方赔偿。物业概不负责

四: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以下规定:1,无人看车库2,电瓶车(自行车,摩托车)被偷盗3,给他人看车库4,被他人住宿车库5,发生火灾。将有权取消合同,开除乙方。如乙方发生火灾并私自不看车库,撤退,造成的事故后果物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乙方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致死(包括车库内),甲方概不负责

六:此合同一式三份,公司一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七:合同期限:

( )物业

20 年 月 日。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