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工伤认定死亡时限条款的法律思考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工伤类型的多样化、复杂化,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在施行中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其中关于“48小时条款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的争议日益增多。

该条缩小了工伤认定的范围,过度重视时间界限,造成了工伤赔偿标准的单一化,同时也违背了立法者在制定该条时的立法宗旨,即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完善工伤认定“48小时条款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完善工伤认定“48小时条款,从整体上把握该规定体现出来的,做到公平与效率同时兼顾,平衡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用人单位及社会之间的合法权益,适当扩大工伤认定的界定标准,才能更好地将该条款运用到具体案例中,做到事实清楚且法律也适用正确,从而弥补我国工伤认定制度在社会中的漏洞,使我国的整个法律制度更加体系化与科学化。

下载论文网 /3/view—13033843.htm  【关键词】工伤认定工伤保险   一、工伤认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现实中,虽然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已实施多年,但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加重劳动强度的情况仍实际存在。

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48小时”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矛盾、利益冲突的情况。

有时让职工家属陷入了继续抢救延长患者生命与放弃抢救可被认定工伤的两难选择。

在实际工作中,认定“48小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一般不追究劳动者的过错,实现各方利益相对均衡化;二是遵循与工作相关联的原则,避免扩大工伤认定的范围,不能把与工作无关的伤害也视为工伤

三是把握立法精神,体现公平公正,并兼顾法律的前瞻性原则,不能只局限于已经出现的问题,也要考虑到将来有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实践中工伤认定的范围也在适当地扩大。

比如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团队活动、会议期间受伤的,都列入了工伤范围,近几年类似案例也逐渐出现。

二、适当扩大工伤认定的范围   第一,基本规定为主,并作出一些补充规定以应对具体情况,同时做到与各个部门法律法规之间的配合适用,形成完整规范的体系化工伤认定制度

比如,可以将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职工也列入劳动者的范畴等。

第二,对基本规定予以明晰、体系化的解释。

这要求立法解释机关对“48小时条款所涉及到的时间要素、空间要素、抢救方式等进行科学合理地解释,但这种解释不能与整个《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及制度价值相违背。

同时各地司法机关要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及其解释,结合具体案件作出公正处理,各地执法机关也要严格依法执行,公正执法,做到?Ω鞲龅厍?执行的规范和统一,切实将法律法规及其解释深入各个基层,使公民养成法律意识。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赔偿运行机制   对于因公伤亡的职工来说,僵化的基本规定导致非工伤的鉴定结果,使得职工家属承受失去亲人与得不到工伤保险赔偿的双重打击,这不利于家庭及社会的和谐发展。

工伤认定目的是给予职工家庭以工伤赔偿形式的一种经济救济,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而我国现有的工伤赔偿体制太过单一,所以在此情形下建立多层次的工伤死亡赔偿体系,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赔偿方案,让每个因工伤亡的职工都能得到救济,以此来弥补该条款在操作中留下的社会漏洞。

四、加大法律监督及管理   (一)加大对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惩戒力度   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惩戒力度,就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全面、有效地缴纳工伤保险费,告诫其如果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用人单位参保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事,对用人单位而言,在损害发生时能够承担巨额的赔偿金额,弱化了其承担的风险。

职工而言,告诫用人单位考虑到职工的身体健康,避免职工过度劳累,维护了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所以,加大惩戒力度更能贯彻落实工伤认定“48小时条款,使之更趋于完善

(二)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制度   在伤害事故发生后,工伤保险对于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应有权益的保护发生了偏差,甚至违背,而行使监管职能的劳动行政部门并没有严格审查,教条式地运用已经出现偏差的工伤保险制度,使得工伤认定“48小时条款引起各方质疑,其法律的公信力也越来越弱。

所以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正确理解 “48小时条款法律内涵及立法目的,全面履行其职责与义务。

首先,要落实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赔偿的情况,保障其缴纳工伤保险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其次,劳动行政部门要合理运用工伤保险制度,摒弃原有单一、僵化的工伤认定的观念,树立先进、科学合理的执行理念。

五、结语   本文通过对工伤认定“48小时条款的浅析,可以看出该规定有失可操作性与合理性,但其只是《条例》中存在问题的一个点,工伤认定中的许多要素仍存在诸多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大争议,需要进一步完善

笔者认为,完善工伤认定制度,不仅要吸收、借鉴国外的先进理念,并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扩宽工伤认定的界定范围,做到灵活运用,宽严并济。

还要紧紧把握工伤保险制度立法精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并给予及时、充分的补偿,加强对劳动部门的监管力度及对用人单位不参保的惩戒力度,同时建立多层次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使其能顺应复杂多变的工伤类型及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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