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中医院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一)性质:

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员使用,不得调作它用;小轿车为公务用车,其它机动车辆为后勤业务用车,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必须说明事由,经医院领导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二)调度

救护车医务科调度,小轿车由院长统一调度,其它机动车辆总务科调度,夜间需紧急出车时,由医院总值班直接调度

(三)登记

救护车及机动车辆要建立严格的出勤登记制度救护车医务科负责登记,其它车辆总务科负责登记。每次也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出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往返公里数等记录清楚。

(四)维修

车辆若需维修时,必须由司机写出计划,注明故障原因,维修部位及维修所需大致费用金额等,报院长审批,由院长指派财务及总务人员各一名,陪同司机共同联系维修维修,报销维修费时必须由上述人员共同签字方可视为有效。出车途中突发故障需维修时,应征得院长同意,私自维修费用医院不予报销。

(五)保养:

司机要爱护车辆,平时应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内,做好检修、清洗、擦拭及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六)管理:

司机统一由总务科管理,接通知需要出车时,应向总务科长或总值班说明去向。

(七)注意事项:

1.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外出,接到出车通知后要立即出车

2.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不得超载,不得私自出车,对违章驾驶造成的车辆及他人生命财产损失,要按比例赔偿,私自出车一次罚50元,另按出车时间扣缴车费。

3.爱护公物,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4.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出车

4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