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效益审计的几个问题
理论研究的前提是概念的明确界定,实践探索的基础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因此,本文就效益审计的概念、绩效审计模式的现实选择、效益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和效益审计报告等方面的 内容 谈一点看法。
一、效益审计的概念界定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审计准则》把国家审计的项目类型分为两类,一类是合规性审计,一类是绩效审计。
合规性审计基本与我国开展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当,绩效审计则指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的 经济 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进行的检查和评价。
绩效审计的经济性是指在产出一定的情况下使投入最低,或者在投入一定的情况下使产出最高。
效率性指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它用单位产出的投入或单位投入的产出来表示,一个单位投入的产出越高,效率就越高;同样,一个单位产出的投入越低,效率也越高。
效果性是指目标的实现程度,即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预期的结果,它是实际实现的目标与计划目标之间的比较。
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关系中,效果性是决定性的。
只有在不低于最低计划标准,即预期结果基本实现的情况下,才能谈经济性和效率性;否则,在效果很差,即“产品”为废品的情况下,即使再经济和有效都是没有意义的。
由于经济 社会 生活的多变性,特别 目前 我国经济体制处于转轨时期,在政府与社会之间、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责任边界处于不断调整的情况下,准确规定其期望效果是比较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采用 历史 与现实之间、同类部门之间、一个部门同类事务之间的比较就成为一种替代的选择。
无论如何,计划目标或预期结果的事先确定是开展绩效审计的必要条件。
论文网 总结 国内外开展的绩效审计实践,按照在绩效审计过程中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关注程度,绩效审计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完全脱离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绩效审计,如美国审计署对能源部核安全监督系统的绩效审计、加拿大审计署对政府部门服务质量的绩效审计。
一种是以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为基础、与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紧密相关的绩效审计,如我国目前开展的效益审计。
因此,效益审计就是指审计机关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进行的检查和评价。
二、效益审计是我国绩效审计模式的现实选择 目前,我国国家审计的主要类型是合规性审计,完全脱离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绩效审计还没有开展,效益审计是我国绩效审计模式的现实选择。
开展完全脱离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绩效审计至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委托人的需要,对国家审计而言就是社会公众、人大和国务院等利益相关方的需要;二是审计项目有适宜的评价标准;三是有完善的 法律 授权。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主要 问题 仍然是经济转轨过程中由虚假带来的诚信危机和违规违纪导致的腐败蔓延。
打假治乱、清除腐败、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使社会公众对经济社会生活形成稳定的预期,是保证经济社会平稳 发展 的基础条件。
因此,打假治乱、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的合规性审计仍然是国家审计的主要任务,关注公共资源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效益性审计是社会公众、人大、国务院及所有利益相关者对国家审计的趋势要求。
同时,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责任、部门目标、 企业 绩效的定位也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很难确定一个比较一致的评价标准。
被审计单位也容易从多变的环境条件中找到绩效不高的借口,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很难被被审计单位接受和落实。
最后,从法律授权来看,目前审计机关并不具有开展完全脱离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绩效审计的法律授权。
《审计法》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对国家审计的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 金融 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对国家审计机关的权限也作了规定“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依照规定报送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从《审计法》规定的审计内容和被审计单位应当提供的资料来看,审计机关既没有开展完全脱离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绩效审计的权力,被审计单位也没有提供与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活动无关资料的义务。
毕业论文 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国家审计机关开展完全脱离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绩效审计既无必要也不可能。
绩效审计的现实选择只能是建立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础上的效益审计。
在评价标准很难界定的情况下,效益审计的视角主要是经济性(资源的节约),即以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