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后勤集团信访工作实施细则

后勤集团信访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集团信访工作,依据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条例,根据学校信访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后勤集团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严格以学校信访工作实施细则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维护集团的安定团结,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释疑解惑。

第三条 信访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所提出的各类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贯彻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各类问题,集团单位要认真负责地研究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三)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耐心解释,讲清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四条 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在集团党委领导下,设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后勤集团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由集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的信访工作,并指导和督查集团其它单位信访工作

(三)各单位确定信访工作负责人和信访工作联系人,负责本单位信访工作信访工作负责人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政治素质过硬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为本单位信访工作联系人。

第二章 信访工作的职责和要求。

第五条 信访工作的职责。

(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落实上级信访工作有关精神,研究处理信访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检查落实集团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情况,指导集团单位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党政办公室信访工作主要职责:

1.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受上级机关交办信访事宜。

2.负责学校校长信箱转发的信访信件的及时处理和相关信访电子邮件的处理

3.协调、督促信访请求处理信访事项办理意见的落实。

4.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处理涉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信访请求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适时编写信访情况反映。及时向集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建立健全集团信访工作制度。

7.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三)各单位信访工作的主要职责:

1.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受集团党政办公室交办信访事宜。

2.负责与本单位有关信访请求处理信访事项办理意见的落实。

3.建立健全本单位信访工作制度。

4.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5.负责本单位信访材料的整理留存。

第六条 信访工作的要求。

(一)党政办公室信访工作要求:

1.认真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对待来访人要热情耐心、认真倾听、诚恳交谈。

2.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符合政策、要求合理、能够办到的信访问题,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对限于条件暂时还不能解决,或不符合政策的问题,应做好解释工作和思想工作。

3.对来电、来信来访材料和谈话记录要登记编号,及时填写《来信来电来访记录与处理单》,填写要言简意名,不失原意,字迹清楚。对信访处理结果等有关材料,要整理、立卷,不得丢失。

4.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要按照学校信访工作程序及时受理、交办或呈报,并告知信访人直接同承办单位联系。

5.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控告人、检举人的姓名及控告、检举的内容。

(二)各单位信访工作要求:

1.集团单位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相应的信访工作制度,使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妥善、有效地得到处理

2.主动、认真、负责地解决应由本单位处理的问题,积极配合其它单位联合办理有关信访事项。

3.对集团交办信访事项,应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信访人主动联系,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信访人。在办理过程中,应与信访人保持联系,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对于与信访请求有关的咨询以及建议、意见类信访事项,可以口头告知、答复。因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不清、不实等原因无法告知、答复的,不予告知、答复。情况复杂的,经集团主管领导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需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和办结时间,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4.对各单位直接收到的信访请求,应自收到信访请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信访人。对决定受理的信访请求按上述要求办理,并将有关材料交本单位办公室备案。

5.对集团党政办交办信访事项,办结后,将办理结果填写在《来信来电来访记录与处理单》上,与附件一起交回集团党政办,由集团党政办上交校信访办并存档。

6.对信访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凡是政策许可、有条件办的,一定要及时办理不得拖延推诿,不得使问题激化。对不符合政策或限于条件暂时还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做好解释工作和思想工作。

7 .积极做好涉及本部门的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维护学校和集团的和谐稳定。

第三章 信访人的义务。

第七条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学校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集团的利益和其他公民。

的合法权利。

第八条 提出的信访请求要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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