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南中学人员录用规章】人员录用

第一条 人员录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学校教师队伍的总体素质的高低与结构是否合理,为了把好这一入口关,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人员录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既注重政治素质,又注重能力素质。录用工作要坚持计划管理,实行编制总额下的宏观从紧控制,要保持教工队伍的合理结构,并通过适当调整,使之趋于合理、完善。

第三条 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员录用工作制度,录用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 每年初,学校党政办公室要向校长室报告在职人员的结构分析和编制执行情况,有关职能部门要向校长室报告现职人员的考核情况和用人方面的余缺状况,由分管校长制定下一学年度的进人计划。进人计划要在校长办公会议上经集体讨论审定。

第五条 建立对拟录用人员考察制度。

1、录用前,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受理推荐、求职材料,整理汇总送学校领导审阅。校长室根据需求计划,择优确定面试人选。由校长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面试考核组进行面试。在面试量化考核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确定试教人选,作进一步的考察校长室指定有关人员组成听课考察组,每一听课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考察组成员在听课基础上分别写出考察意见,报送校长室

2、凡本市市区拟调进人员一般采取借用一年期的借用考察。高校毕业生和不具备借用条件的外地引进人才,实行一年期的人事代理,不合格者退至人才中心。

3、实行人事代理或借用考察人员试用期满前,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向分管校长写出试用期考察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4、特别优秀人员的引进,经考核后,由校长决定,可以直接录用

第六条 录用

1、 所有的人员录用都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借用人员正式调进必须有试用期满后的考察报告,高校毕业生录用和外地人才引进必须有面试成绩和考察组的听课考察意见,否则,校长办公会议不予审理。

2、 必须严格按照进人计划指标择优录用,不得随意突破。录用计划落实后,需要引进特别优秀人员,由校长校长办公会议提出意见,集体做出决定后进行实施。

3 、校长办公会议录用方案形成后,张榜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4、录用方案最后由校长签署确定。

第七条 录用工作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任人唯贤,秉公办事。引荐、考察录用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收受被考察对象的钱物,不得吃请。如有违纪,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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