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问责制实施的路障和完善途径

关于行政问责概念引入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香港特区政府2002年7月的“主要官员问责制”,为我国第一次带来问责这个概念;二是2003年由SARS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官员问责制”的深切关注,由此带动了行政问责的理论研究和问责实践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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