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创造了道德主体【塑造新闻道德主体的机制】

摘要:道德主体新闻传播道德性的根本保证。

新闻活动主体塑造成具有新闻道德品质的主体

只能通过自律他律相互作用的机制进行。

他律”具有逻辑上的优先性,“自律”则是成为道德主体的根本,“无律”是真实道德主体的自然状态,是值得追求的道德自由境界

关键词:自律 他律 主体机制      如果新闻传播能够实现道德性的传播,新闻传播就是有利于社会良性运行的传播,就是有利于社会交往(精神交往)和谐化的传播。

新闻美德主体是实现新闻道德主体,是新闻活动能够成为道德性活动、进人道德自由境界的最终保障。

因此,怎样才能把新闻,活动主体塑造成具有新闻道德品质的主体,是新闻德性论、美德论必须探讨的具有重大实践意义的问题。

而了解塑造新闻道德主体的机制是我们探讨具体塑造途径的前提。

本文就这一问题从新闻道德论的角度加以简要阐释。

逻辑在先的他律机制      塑造新闻道德主体的机制,也就是新闻道德主体形成的方式。

如果分开说。

塑造新闻道德主体的机制有两条:一是他律方式;二是自律方式。

如果统一起来说,就是他律自律的统一。

新闻道德主体塑造过程,就是他律自律共同作用的过程,那种把塑造新闻道德主体的方式单一归结为他律自律的想法,常常是有偏差的。

新闻道德,不管是规范还是观念,对于任何新闻活动主体来说,首先是先验的、外在的客观存在,然后才是经验的、内在的主观精神、心理和品质。

任何主体不可能天生就有某种比较完整的精神理想和信念。

不管人性最初是什么,后天影响才是人性善恶走向的关键,“社会使我们成为德性的或恶的力量”。

塑造新闻道德主体过程,必然是他律机制逻辑在先的作用过程

每个人都是首先生活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接受文化环境的濡染和洗礼,然后才有可能去改造环境、创造环境。

优良的灵魂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塑造的。

石头能够变成神像,让芸芸众生顶礼膜拜,是因为它先前经历了“千刀万剐”的塑造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历史经验,则说明了塑造灵魂、培养精神的艰苦。

’   新闻道德主体塑造、成长过程,首先是接受他律过程

他律过程,就是通过具有一定强制性、约束性的途径和方法(关于这样的途径和方法需要专文进行具体论述),让主体学习、理解、认可、接受、信奉、实践新闻道德新闻活动规范(主要是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的过程,让本来外在于主体新闻道德新闻活动规范内化于主体过程

显然。

这主要是一个类似“灌输”的过程,由外而内的作用过程

其实,按照或者不按照一定的优良精神实践和生活,遵循或者不遵循一定的优良道德规范行为,对于任何个体来说都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一定的人性根源。

人不是天生向恶的,但也不是天生向善的,任何人的生存发展前提是一定的社会存在;他首先需要适应他所面对的社会

每个人面对的现实社会都是既有善的精神、又有恶的观念的社会

还有诸多善恶界限不是十分分明的观念、习惯。

于是,为了使人们能够努力更多地向善,社会就建立起各种规范约束人们的言行,这就形成了相对个体或一定群体的他律

从整个社会生活到每一具体的社会实践领域莫不如此。

并且,至少从人类现有的发展历程来看,越是文明的社会,越是他律规范繁多的社会

规范越多的社会,越是不自由的社会

顺便说一句。

这大概是人类进入自由王国之前必须付出的“代价”。

如果真有一天人类进入了真正的自由社会,大概也就不需要那么多的规范了。

职业道德社会普遍道德本质上的一致性,使得每一个体在成长为某一职业个体之前。

都已具备了职业道德的底色和背景。

个体的职业道德品性并不是纯粹职业化的产物,而是整个社会过程的积淀结果。

职业道德的成型过程,乃是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化的过程,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融入了不同职业特有的道德诉求和道德价值。

因此,职业道德他律塑造,并不是单纯的职业塑造,首先的、更多的、基本的塑造方式是个体的普遍社会化、道德化。

道德觉悟的自律机制      新闻道德主体塑造、成长过程,同样也是一个主体自律过程

自律过程,就是充分发挥主体主观能动性,运用新闻道德理念、新闻活动规范进行自我限制、自我约束的过程

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

”“自律的基本原理是‘主动遵守’。

”是主体主动学习、理解、认可、接受、信奉、实践新闻道德新闻活动规范过程

显然,这主要是一个类似“吃奶”的过程,由内而外的作用过程

人能自律的一个重要心理根源就是人有耻辱感,人能知耻,而为了避免被耻、自耻,就会自主约束自己的言行。

我国伦理学者高兆明说:“正是对于做人的执著与对于耻的畏惧,才使人自律

才使人要努力找回‘我’的人格、本质。

有耻感,才有自律精神,才有自律能力,才有向善而行的勇气与力量。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耻感是自律的根据。

”对于职业新闻人来说,如果惧怕公众的斥责和耻笑,惧怕社会舆论形成的强大压力。

不使自己感到对不起职业角色的要求,就会自律;就会从“被迫”的自律逐渐转变为自愿的自律,从形式上的自律转变成实质的或真实的自律

同样,新闻职业道德主体的自我成长,首先也是一个社会化成长的过程

是一个主动学习、理解、认可、接受、信奉、实践普遍社会道德过程:人正是在社会过程中培养了自律的意识、懂得了自律的必要。

自律是在社会过程中学会的。

自愿从事了一种职业,就等于做出了一种自律的承诺:自愿按照职业规范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

自律最终使道德规范转化成自身的心理品质、道德品性。

新闻职业道德是一种职责道德,“讨论媒体职业道德规范意味着谈论新闻记者的各项职责”。

能够在职业新闻行为中自律,就是指在职业行为过程中能够自觉自愿地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既遵守普遍的新闻道德规范,也遵守适应特定社会环境中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在具体的新闻报道中,则能够自觉追求真实、客观、公正、及时、公开的报道,追求新闻的公益性;能够在职业新闻行为中自律,就是能够在职业活动中意识到、自觉到自己的职业身份或角色,并在职业主体人格上追求职业美德。

能够通过职业实践以及自身经验的不断总结和反思,努力使自己成为诚实、勇敢、智慧、正直的新闻职业人,成为有职业责任感的、负责任的职业新闻人;能够在职业新闻行为中自律,就是能够始终怀有职业理想,追求“监测环境、守望社会、服务大众”的职业目标。

他律自律统一的最高境界是“无律”      他律自律过程,其实是难以分开的同一过程

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他律自律的共同作用。

正是塑造新闻道德主体的基本机制,也是基本的途径和方法。

只有在他律自律的共同约束机制下,新闻道德观念、新闻道德规范,才能内化为主体的品质,正如有学者所说,“道德内化的过 程就是个体通过环境的影响、教育的引导,以及理性的体认、情感的认同和自愿的接受,把外在的应该逐渐融合于自我的内在道德意识,并在道德实践中凝化为稳定的德性的过程

”   在他律自律之间。

自律不是自然而然的产物,自律社会化的结果。

自律是在他律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人首先是生存在他律的环境中,这是不可超越的,“他律才是自律的真正源头。

”因此,失去他律自律是软弱的,“人们永远不能放弃通过他律途径来实现新闻自律

长期迫使下的自律,也会通过习惯成自然的力量,使他律下的自律者变成自律下的自律者。

”在他律的约束下,主体逐步锻造出优秀的品质和品格,形成成就事业和美化人生的美德。

这时。

自律会变成一种神奇的力量,引导主体进人自主的境界

“只有处于美德自律境界道德才能真正被遵守,从而得到实现。

”   当主体能够在新闻活动过程中,自觉按照(或者是在不知不觉中)新闻道德的内在要求、按照新闻活动规范的诸多规定支配、指导自己的新闻行为,他或她就是一个比较成熟的新闻道德主体

仁者为人,一个人只有达到“仁”的状态,才能成为真正的人。

一个人只有达到自然而然的(甚至可以称之为本能的)合理新闻行为状态,他(她)才真正进入了新闻道德的崇高境界

这时的新闻道德主体,是无须他律主体,他(她)才是社会公众可以“放心”的公仆。

每一位职业新闻工作者,都应该有这样的理想,追求这样的境界

新闻活动主体成为真实(真正)新闻道德主体的内在条件,也是根本的条件,是其具有了做人的德性,具有了新闻人的品德(美德),当其具有了这样的内在德性,他(她)就能自然而然地按照新闻活动、新闻职业活动的伦理规范展开自己的新闻行为。

对于职业化的新闻活动主体来说,达到自律比受约他律更加重要,诚如一位学者所言:“一种行业的职业化水平高,并非体现在很多看得见的控制上,其职能角色通过职业理念和精神的内化而形成,强调的是个体例如教师、医务人员在从业过程中的社会道义和服务公众的责任。

”一旦把自己的职责看成是理所应当的义务、必须承担的天职,那就无须他律的威慑和约束。

自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为消费者、权利者的服务,在媒介领域里就是要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自律的最高境界是“无律”,而不是“有律”。

一个人在“无律”状态中、无律意识下做好事、做应该做的事,不做不应该做的事,才是处于真正的自由状态。

英国哲学家西季威克说:“如果一个人不是被当下的刺激及其引起的暂时的欲望所决定,而是被目的的观念和理想所决定、被义务和良心所决定,那么我们说这个人的行为是自由的。

”这是一种道德自由的状态,是真正的“自律”状态,这种状态中的生活是幸福的,工作也是幸福的。

诚如有人所说:“只有自己真心喜欢做好事,心灵才是自由的。

才会有无负担、无压抑的幸福。

”当一个职业人在无律状态下做着符合职业目的的事,他(她)就是一个具有良好职业精神的人,“如果我们总是(或常常是)不得不完全依赖对什么是道德的有意识的选择。

我们将比我们所是的更少些道德

”因而,无律境界是值得追求的境界,是处于道德自由的境界

进入无律境界也就超越了道德境界、升华为审美境界,实现了一种“道德美”,在这样的状态中,主体的“行为必然合乎道德,但他是‘自然而然’――自由自在地做应该做之事,无任何强制之意。

”当然,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服从他律,能够慎独也就很不错了。

(本文为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度重大项目“新时期新闻观念变革与新闻业发展关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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