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2017【职能工资支付规定】

X X公司职能支付规定 、目 确定职能工管理方法特制定规定

二、定义 规定职能工是指根据人职及能力而确定基工。

三、分类 职能工按下列职分类 ()管理职 ()事、技术职 (3)技能职 四、管理职 担任管理职者是指较组织责人担任等程职参与营管理并较广围有责任者。

五、事、技术职 事、技术职担当者主要是指从事事性或技术性工作人员包括较组织管理人员。

六、技能技能职担当者是指作业现场直接或接从事操作人员包括班组责人

七、职能等级 职能等级按不职分别确定

管理职分三等事、技术以及技能职分八等各级再分五级。

八、职能等级评定 职能等级按下列原则评定 ()所担任工作重要性。

()知识及验。

(3)工作能力及指导能力。

九、等级标准 上条所述等级评定具体标准详见“职能等级评定标准表”。

十、职能工金额 职能工金额由“职能工金额表”确定(表略)。

十、初次任职者职能等级 人学校毕业初次任职者职能等级按下列标准确定 ()学毕业生 事、技术三等技能三等 ()高毕业生 事、技术职二等 或技能职二等 (3)初毕业生 事、技术职等 或技能职等 其他公司任职者则综合考虑其所担任职、公司以前工作历、能力等因素确定

十二、提级提薪 职能等级提级提薪每年次X月进行。

但当其所担任职发生变动亦可临进行职能评审。

附则 十三、规定从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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