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嘉奖令
经公司研究决定,特拨专款对步行街试业前及国庆期间物业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之辛勤付出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以一名正式普通级别员工为发放基数,每人奖励200元,再按照各人任职级别、入职时间,公司特殊时期出勤率分别乘以相关系数予以奖励。
1.级别。
部门正职 基数250%。
部门副职 基数200%。
领班级 基数150%。
2.入职时间。
正式员工(已过试用期) 基数职级系数特殊时期出勤率100%。
试用期员工(10月1日前) 基数职级系数80%特殊时期出勤率100%。
10月1日后入职 不发放。
通过上述奖励,希各员工齐心协力,再接再励,为营造美好xx步行街多作贡献!
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总 经 办。
二〇〇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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