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局健全落实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工作纪实

探索多元调解机制 提高矛盾化解能力。

—县国土资源局健全落实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工作纪实

建立健全多元调解衔接机制,是调解工作的深化、拓展和创新,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局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以深化“平安先行单位”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健全落实矛盾纠纷多元调解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国土资源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把国土资源信访问题特别是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乡(镇)人民调解小组受理调解各类国土资源矛盾纠纷13件,其中现场调解成功7件,形成调解协议6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体系。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做好国土资源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近几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国土资源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国土资源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我局于2007年7月与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武平县国土资源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各乡镇国土资源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武平县国土资源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调委会日常事务工作。各国土资源所也先后设立了国土资源所人民调解小组,并聘请了214名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为国土资源矛盾纠纷调处信息员,从而建立起县局调委会、国土资源调解小组、村级国土资源纠纷信息员三级调解网络体系。在工作衔接上,对村(居)民之间发生的纠纷,首先由当地村国土资源纠纷信息员及时介入调查、调解调解不成或调解无效的,由国土所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在调解小组仍不能达成协议,由调解小组提出调解意见,并附调查记录交县局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过三级调解网络体系的调解工作过滤,使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内、乡内、县内,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主动靠前,注重防范,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服务和谐环境。

农村的一些纠纷本来是小事,但如果不及时调处,就可能变成上访案件,甚至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为此,我局在解决国土资源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工作过程中,坚持主动靠前,着重防范。一是坚持上门服务。农村群众白天忙于农活,即使遇到纠纷,也难以腾出时间接受调解。为方便群众,调解员不辞辛苦,经常利用夜间上门调解。如2011年4月,武东六甲村温胜文、李开荣在旧房翻建时,与邻居温贵生因通道、地基高度问题产生了纠纷,双方为 60厘米 宽的通道而争执激烈,矛盾随时可能激化升级。武东国土所人员知悉后,除白天前往现场勘察了解情况,还利用晚上时间寻访双方当事人,一方面从邻里和睦、亲情方面进行沟通说服,另一方面从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由于工作人员的诚心服务,感动了双方当事人,他们最终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一致协议, 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扩大。二是坚持联动联调。由于基层矛盾错综复杂,一些矛盾纠纷单靠村(居)委会或乡镇调解小组难于调解成功,因此,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实行联动联调工作机制。今年6月,中山镇王某建房与赖氏宗族发生祖坟纠纷,赖氏宗族30多人到县政府上访,要求拆除王某违法建筑。根据县领导批示,我局当即派员前往实地,在了解到王某建房属拆旧建新且双方之前已经签订了书面协议的情况后,工作人员认为应按照原协议执行,鉴于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双方都存在过错,第二天,应中山镇政府要求,我局再次派员会同中山镇司法所对该纠纷进行重新调解,经共同努力,中山镇政府作出了“责令王某拆除违反协议挑出的墚、赖氏宗族拆除新占土地扩大的墓堂”的补充处理意见,平息了这一群体事件。  

三、完善机制,把握关键,持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关键在持续。因此,我局在近几年工作中,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一)实行信访预警排查机制。局机关每月至少排查一次,国土资源所每半月排查一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轻重缓急进行分类,统一登记造册,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情况早预测,工作早介入,问题早处理,苗头早控制。对矛盾相对集中、易发生信访问题的土地征收、违法用地、非法采矿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每月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化解处理。特别是在重要节日、重大政治活动等重点时段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进行重点监控,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努力做到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力争将信访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如在城建项目、工业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中,有部分群众因对征地拆迁政策不了解,抵触情绪很大,一直吵闹着要上访,我局在实施征地拆迁前会同有关部门、乡镇召开征地拆迁动员会,宣传各项相关政策,一一解答群众所提的问题,使群众对征地拆迁不再畏惧,而是理智面对,并积极配合。  

(二)建立国土资源信访协同处置机制。国土资源信访问题错综复杂,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土地纠纷问题,有的是维护权益问题,处理起来难度较大。为此,我局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了国土资源信访协同处置机制,对一些疑难、复杂或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由局党组召集各相关股室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确保信访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三)实行重大矛盾纠纷协调会议制度。协调会是解决重大矛盾纠纷的一条有效途径,我局在办公大楼一楼专门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国土资源调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对当月的矛盾纠纷及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实行流动管理,落实包案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限时办结,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四)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一些沉积时间长、涉及面广、涉员变动大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要求包案领导亲自上阵,包调处时间,包问题解决。  

(五)实行调解回访制度。有的群众受传统观念影响,建房纠纷处理完后还常出现“反弹”。针对这一情况,县局调委会建立了回访工作机制,对已经调解矛盾纠纷,定期组织跟踪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并将跟踪回访情况记入调解案卷,确保每一起纠纷调解协议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履行。  

实践表明,国土资源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个全新的课题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国土资源行业性人民调解机制,我县成功化解了一些长年积案,避免矛盾纠纷的激化,使大部分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得到有效化解。如今我县国土资源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呈现“两降 两升 ”的良好态势,即越级上访率下降了,重大矛盾纠纷量减少了,调解量上升了,群众对调解的公信力上升了,大大提升了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当然,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管理,不断规范完善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努力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