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托马斯的光荣与羞愧:海伦托马斯

海伦托马斯,驻白宫时间最长的记者,今年90岁了。

6月7日,这位美国“新闻界第一夫人”宣布退休。

这不是一次光荣的功成身退,而是在如潮的谴责声中被迫辞职。

她那先后让十位总统领教过的“刀子似的舌头”,最后竟伤害了自己。

在5月27日的一个犹太人历史月庆祝活动上,她被问及对以色列的看法时,脱口而出:“以色列人应滚出巴勒斯坦……回到波兰、德国、美国或其他任何地方。

”   这段话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

她的代理公司宣布和她断绝关系,她的新书合著者声明不再和她合作,已经邀请她出席毕业典礼并致辞的一所高中收回了邀请。

白宫发言人吉布斯站出来和她划清界限,说她并不代表多数美国人,更不代表政府。

此前的几位白宫发言人以及新闻界的一些同行,都先后接受媒体采访,表示早就看不惯她,她越来越固执,白宫新闻发布厅里给她的专座本来就不公平。

现在我们需要回答的是,同样是言辞犀利,为什么海伦托马斯此前获得无数荣誉,这一次却无法过关?她曾经坦率地承认:“记者常常被指责始终对人对事怀有敌对情绪――尤其是对政客,这点完全没错。

”但是,这一次她不得不公开致歉:“我为自己关于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言论深表歉意。

那些话并不能代表我真正的想法……”美国宪法不是保护言论自由吗,为什么一个终身敬业的女记者却“因言获罪”?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只有这么一句话:“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

”然而,通过对宪法精神的理解和言论实践的总结,美国人对言论自由已经有了非常精细的研究和感知。

按照法学家弗里德里克・绍尔的分类,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了三种言论自由

第一种是“意见的自由市场”,也就是追求真理的机会。

只有让各方面意见都充分呈现,自由竞争,真理才有机会显现出来。

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真理愈辩愈明。

第二种是民主政治的需要,也就是针对权力的舆论监督。

现代政治认为公权来自公民的授予,公民要作出如此重要的决定,必须获得足够的信息。

同时,权力只有受到足够的监督,它才可能为民所用。

第三种是自我表达。

每个人都有天生的言说权利,表达自由才能活得有尊严。

即便跟追求真理和监督权力没有直接关系,自我表达也有存在的理由。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言论自由也有它的边界。

问题在于,它的边界在哪里,由谁来划定?很多人会不假思索地回答,最无可置疑的边界当然是泄漏国家机密,那由政府来规定。

事实上,在上诉三种言论自由中,美国人认为最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是民主政治的需要。

也就是说,政府并没有那么大的权力来限制言论,人们对政府的批评甚至辱骂,基本上不会有任何麻烦。

海伦托马斯正是在宪法的保护伞下,在白宫横冲直撞半个世纪。

她断定,“以前,政府和新闻界是对立的关系――将来还是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患上了“职业病”,海伦托马斯的言语不仅对权力越来越无情,而且还延伸到其他方面。

尤其是对中东问题,她已经不止一次触及雷区。

她是黎巴嫩移民的后裔,一直对以色列意见很大。

又或者是因为她在十年前从记者职位上退休,改做专栏作家,只顾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而不必像记者那样保持平衡。

她曾经情不自禁地说:“我当记者自我检查了50年,现在应该醒来问问自己:今天我最恨谁?”   然而,海伦托马斯忽略了,在美国人的观念中,最不该受保护的言论自由,就是煽动公私仇恨、挑拨种族关系。

这是跟追求真理和民主政治关系不大的自我表达,而且有着明显的危害作用。

一不小心,她就犯了众怒。

需要说明的是,海伦托马斯言辞不当所受到的惩罚,来自公众舆论,而不是来自法律。

假如有人把她告上法庭,法官如何判决那还是一个疑问。

曾经判决焚烧国旗无罪的布莱农法官说过:“第一修正案并不保证被我们整个民族都视为神圣的那些观念――例如种族歧视是可恶的、破坏性的――不会在意见的自由市场中受到挑战。

”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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