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资料整理规定4
1、目的。
加强施工中的技术记录及资料整理,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技术资料在工程竣工移交一个月内得以圆满移交。
2、范围。
工程所包含的各单项应具备技术资料、竣工移交资料,按工程科规定的移交资料单位工程划分表执行整理。
3、依据。
3.2质监大纲与《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3.3单位工程的划分及编写按工程科下发的单位工程划分表执行。
3.6其它有关规定。
4、职责。
4.2单位工程开工、分项验收及工序移交前应备齐相应的技术资料。
4.3测量组按资料整理的要求及时做好吊装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等记录,确保技术员资料按时整理。
4.4钢筋分队做好钢筋跟踪台帐,各单位工程的钢筋跟踪统计表,并备有钢筋的规格、型号、材质、编号、试验报告、使用部位和数量等,保证技术员整理资料的随时查用。
4.5技术员及时收取砼强度报告单和材质合格证,试验报告,并做好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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