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寓中心临时用工人员住宿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房源,确保公寓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住宿规定。

1.凡在公寓管理中心工作并住宿的临时用工人员,由公寓办公室统一安排住宿管理;。

2.宿舍内不允许私自乱拉电线;。

3.不得将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物品存放宿舍内;。

4.不得宿舍内使用床头灯,严禁在室内吸烟、酗酒;。

5.不得在电视机及机架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6.不得留宿异性,不得私自留客住宿;。

7.不得宿舍存放并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

8.凡违犯以上7条者,将严格按照《学生公寓管理手册》之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9.住宿者每人每月免费供电3.5度、供水2.25立方。超额部分由住宿人分担,电费为0.62元/度,水费为3.00元/方。

二、住宿要求。

1.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并切断电源,钥匙不要随意借给他人;。

2.保持宿舍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垃圾车内;。

3.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丢失责任自负。

4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