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放开港口服务收费对港航业的影响

市场经济调价模式下,政府对港口服务收费的指导调节无法很好地结合港口生产组织发展的特点和港口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束缚了港口生产要素的市场流通和生产发展

下载论文网   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和物质生产要素重要流通渠道的港口,如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走出一条既能发挥经济要素的基础作用,又能激发和解放港口生产力、适应市场发展规律的健康之路,成为业内亟待达成的共识。

2014年11月12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港口服务收费通知》)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港口收费政策,对竞争性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方式。

1 放开港口服务收费市场化核心内容   根据《港口服务收费通知》,集装箱、外贸散杂货装卸作业和国际客运码头作业等劳务性收费,以及船舶垃圾处理、供水等服务收费,由现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统一改为市场调节,由港口经营人、船舶供应服务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   生产经营成本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堆存保管费则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因此,放开港口服务收费市场化核心内容是转变港口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为市场价,遵循市场经济体制对港口经济实体的市场调节作用。

2 放开港口服务收费港航业的影响   放开港口服务收费收费标准制定遵循市场规律,这一具有风向标意义的里程碑式改革,必将对港口运营产生深远影响。

2.1 发挥市场作用,促进港口持续健康发展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该决定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深化和强调在新形势下,政府应合理定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经济发展的关键是提高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投入和能源消耗,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获得尽可能大的综合效益。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

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并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指出,努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大力破除市场障碍,更好发挥市场作用,促进社会公平。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既有利于理清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又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2015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指出,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以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为核心,以市场化改革为基本方向,灵活用好“两只手”,将该放的权放到位、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该营造的市场环境营造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使改革新红利更多地转化为发展新动力。

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核心要求。

根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

在颇受关注的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方面,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表示: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我国港口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平稳运行;进一步完善港口收费政策,对竞争性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方式。

综上所述,发挥市场作用,关键在于合理定位政府在国民经济运营中的地位。

只有减少政府对港口运营的直接干预,让港航业自觉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才能更好地发挥港口自身作用,解放港航业生产力,激发企业创造力和活力,促进港口持续健康发展

2.2 放开港口收费,激发航运市场活力   根据《港口服务收费通知》,放开港口劳务性和船舶供应服务收费的范围包括集装箱、外贸散杂货装卸作业和国际客运码头作业等劳务性收费,以及船舶垃圾处理、供水等服务收费,但不包括堆存保管费。

简化并规范劳务性收费计费方式的具体内容为:对内外贸集装箱、散杂货装卸作业费(不含堆存保管费)和国际客运码头作业费等各类劳务性收费,由现行的按作业环节单独设项收费改为包干收费,综合计收港口作业包干费;除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外,港口经营人不得对任何集装箱、散杂货港口作业另行收费;国际客运码头作业包干费统一由国际客运和旅游客运运营企业支付,不得再向旅客收取。

港口收费主要包括船舶使费和货物使费两部分:船舶使费包括引航费、移泊费、系解缆费、船舶港务费、停泊费、开关船费、船舶代理费以及与船方有关的杂项作业费,其仍受行政调控;货物使费包括装卸费、货物港务费、港口建设费、货物保管费等,其是此次调整的主要对象。

前者关系到港口基础行政地位,实行政府指导有利于保障国民经济主体的稳定和利益;后者的竞争主体更为广泛,实行市场调节有利于激发参与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力,提升港口运营管理能力。

市场经济调价模式下,港口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更为突出,并且强化对国际贸易和生产要素的流通配置作用;港航业对关联行业的渗透则更为深入。

因此,港口竞争性很强,由此影响关联产业和关联领域。

港口竞争形式多样,包括港口联盟间的竞争、区域港口间的竞争、个体港口间的竞争、同质化竞争和港口内部各市场经营主体间的竞争等。

为利于港口发展,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是必然选择。

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港口市场已在其定价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主要体现在:港口劳务性收费和船舶供应服务收费均由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统一改为市场调节。

由于必须考虑全国港口发展水平、盈利情况等综合因素,因此政府定价未必适合所有港口

例如:经济发达区域港口的人力成本和当地消费水平较高,加之前期基础设施投入较大等因素,若按政府定价来运营收费,则港口企业极易亏损。

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有利于港口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灵活体现港口的硬件优势、规模效应、区位优势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促进港口发展;此外,货代、物流运输等企业选择增多,可与港口码头、船舶所有人、货主等结成新的利益同盟,分享航运业发展成果。

当前,部分港口利用自身优势,加快建设自动化码头,例如:厦门港率先建成自动化集装箱码头;上海港、青岛港积极开发建设集装箱智能码头。

在新的政策红利下,码头发挥与保税港区联动的优势,延长物流供应链,提高附加值产能,进行资本化运作。

为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港口企业为大客户、老客户提供定制服务,费用经双方约定,按时段收取,而海关、边检等临时性检查所产生的费用,则按实际情况向货主收取。

根据《港口服务收费通知》,仅保留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两项。

因此,港口企业必须大范围地调整现行经营策略,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使其既符合国家规定,又适应市场运行规律,最终形成新常态。

2.3 落实政策红利,期待港口收费规则出台   根据《港口服务收费通知》,港口作业包干费涵盖外贸散杂货装卸费,内外贸集装箱装卸包干费,集装箱铁路线使用费,集装箱货车取送费,集装箱汽车装卸、搬移、翻装费,集装箱火车、驳船装卸费,集装箱拆、装箱包干费,起重船、起重机、吸扬机使用费,起货机工力费,拆包和倒包费,灌包和缝包费,分票费,挑样费,一般扫舱和拆隔舱板费,装卸用防雨设备、防雨罩使用费,装卸及其他作业工时费,岸机使用费,国际客运、旅游客运码头服务费,港站使用服务费,行李代理费,行李装卸费和迎送旅客码头票费等。

2014年9月,国家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现代航运服务发展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次针对海运业长远发展制定系统性政策意见。

这些政策和《港口服务收费通知》对我国航运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市场化策略为港航业带来良性发展,但发展道路是曲折的。

我国港口发展规模差异明显,发展规模较大的港口处于垄断或高度垄断的支配地位,使得依赖其生存的企业处于无可选择的困境中。

船公司应采取相应措施,以抑制港口垄断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应尽快出台港口收费规则,以确保竞争性服务收费秩序化、规范化。

港口服务收费通知》对实际作业中差异化服务收费标准和不同类型集装箱的港务费征收标准进行了明确:港口经营人和船舶供应服务企业应建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包括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以接受社会监督;在自主制定、调整收费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客户承受能力,至少于执行前1个月对外公布,并采取书面、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通知客户,确保客户周知;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坚持客户自愿原则,不得采取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自觉规范经营和价格行为,努力降低经营成本,为客户提供更优质、低廉、透明的服务

港口协会应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指导下,制定港口行业服务标准和价格自律规范,引导企业合法经营、有序竞争,维护行业正常价格秩序。

同时,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须提升国家政策的执行能力,落实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确保价格公开、公正、透明;关注区位优势独特、项目特有且可能导致区域垄断的经营行为项目收费,切实避免价格垄断、收费欺诈、价格歧视、重复收费、乱立名目等不正当手段,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促进港航业形成新常态。

3 结束语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港口市场化、国际化提供了战略机遇。

放开港口服务收费须国家出台并落实配套细则,而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是引导港航业适应新常态的关键所在。

同时,港航业协会机构和经营主体应自觉适应并调整运营策略,共同促进港航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健康繁荣发展

(编辑:谢尘 收稿日期:2015—01—16)。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