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公司加强项目部工人合同签订管理通知

工程劳务公司关于加强项目部工人合同签订管理的通知。

项目部

为规范用工行为,规避公司潜在的用工风险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项目部聘用工人必须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

为了保证合同签订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明确项目经理和项目财务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人。自工人到达项目工地之日起20天内必须签订派遣合同,如工人拒绝签订派遣合同的,项目部应当立刻终止其工作。如果工人签订派遣合同又被项目部继续聘用的,一经查实将对项目经理处以2000元/次、项目会计1000元/次的罚款。上述未签订派遣合同工人公司发生劳务纠纷或出现工伤赔偿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的20%对项目经理、财务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Z路桥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二○**年四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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