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SPS最新通报等:中国WTO通报咨询网

TBT最新通报      1、挪威国家污染管理局2005年7月29日发布G/TBT/N/NOR/6号通报,标题为:《关于修改有关限制使用对健康、环境存在危险的化学品和其它产品的法规法规草案》,其主要内容:十溴二苯醚(Decabromodiphenyl ether (deca—BDE))不得投放市场,或不得作为一种物质使用,或不得作为含有十溴二苯醚超过其质量0.1%的的物质或制品中的组成部分使用。

如果产品或者阻燃剂所含有的十溴二苯醚浓度超过其质量的0.1%,则不得投放市场。

由于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险特性,十溴二苯醚(Decabromodiphenyl ether)是一种受到高度关注的化学物质。

此外,这种物质在环境中可能转化成两种非常危险的物质:五溴二苯醚(penta—BDE)和八溴二苯醚(octa—BDE)。

这种物质同样还涉及到有关毒害神经的影响。

限制这种物质的使用对于减少或避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所造成的危险是必要的。

法规提案批准日期:2005年秋天,拟生效日期: 2006年7月1日,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8月1日。

2、英国税务海关总署2005年7月28日发布G/TBT/N/GBR/12号通报,标题为:印花税法规2005。

法规覆盖盛装酒精浓度等于或大于30%的打算在英国销售的烈性酒、葡萄酒或成品葡萄酒,容积等于或大于35厘升的零售容器。

法规草案制定了英国烈性酒印花税运行机制,制定了两类商业用印花税的设计和物理性质,还规定了在英国、欧盟其它地方或欧盟以外谁能登记印花税及登记被拒绝和撤销的条件。

法规介绍了定购和获得印花税的程序。

同说明何时、何处印花税可以被粘贴一样,法规还详细说明了谁能把印花税贴在零售盛器上。

另外,法规规定了不必贴印花税和一定不能贴印花税的烈性酒条件。

法规还宣布了记录保存要求和把与印花税有关的行动通知英国税务海关总署的商业责任。

法规草案拟批准日期: 2006年1月1日,拟生效日期:2006年1月1日,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90天。

3、美国环保署(EPA)2005年7月13日发布G/TBT/N/USA/130号通报,标题为:固定式压燃内燃机的性能标准。

这些标准执行《清洁空气法案》(CAA)的第111(b)项,并且基于固定式压燃(CI)内燃机(ICE)会导致或明显造成可以合理预见的会危及公众健康或福利的空气污染。

这些标准欲达到的作用是要求所有新的、经改进和改造的固定式压燃(CI)内燃机(ICE)使用已证明的最佳系统:能够连续减少排放并考虑到成本,对空气质量、健康、环境和能源无影响,不仅只是控制而且要消除或减少这些污染物的形成。

该标准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9月9日。

4、加拿大卫生部2005年6月21日发布G/TBT/N/CAN/131号通报,标题为:《食品药品法规》修正案提案(第1452号计划――目录F)。

通报宣布将绒膜促性腺激素α(Choriogonadotropin alfa)添加至《食品药品法案》的《食品药品法规》目录F第I部分。

绒膜促性腺激素α(Choriogonadotropin alfa)是重组细胞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uman chorionic gonadotropin),一种与妇女生殖过程有关的激素。

这种药在治疗妇女不孕症过程中用于促进排卵。

它同样也在辅助生殖技术(ART)中用于促进卵子成熟,如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术。

该修正案提案批准日期:从在治疗产品理事会(TPD)的网站上公布之日起6至8个月内,拟生效日期:该措施批准之日,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8月22日。

5、加拿大交通运输部2005年7月14日发布G/TBT/N/CAN/136号通报,标题为:加拿大航空法规(第I部分)。

有关修订加拿大航空法规(第I部分)的法规提案,将在加拿大航空法规(CARs)中提出规定,以协助执行加拿大和其它已经批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公约)第83 bis条的签约国之间的双边协定。

批准日期:该修正提案生效日期:未陈述,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9月22日。

6、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2005年7月14日发布G/TBT/N/CAN/134号通报,标题为:2005年禁止某些有毒物质的法规修正提案(乙二醇甲醚(2—Methoxyethanol)、五氯苯(Pentachlorobenzene)和四氯苯(Tetrachlorobenzenes))。

该“法规提案”的目的是:将乙二醇甲醚(2—ME)、五氯苯(QCB)和四氯苯(TeCBs)增补进2005年禁止某些有毒物质的法规(以下称为“禁止法规”)的计划表1所禁止的有毒物质目录中。

该“法规提案”拟批准日期:未陈述,拟生效日期为该措施批准日期之后三个月,提意见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7日。

7、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2005年7月14日发布G/TBT/N/CAN/135号通报,标题为:关于乙二醇丁醚(2—Butoxyethanol)的法规提案

关于乙二醇丁醚的法规提案(以下称为“法规提案”)的目的是,通过规定供室内使用产品中的乙二醇丁醚(2—BE)浓度限量,保护加拿大人的健康。

这将减少人们接触清洁剂、油漆和涂料产品中所存在的乙二醇丁醚(2—BE)的机会。

此浓度限量提案将适用于在加拿大制造、进口、提供以销售、销售或使用的产品。

法规提案批准日期:未陈述,拟生效日期:该措施批准日期之后一年,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9月7日。

8、阿根廷国家食品药品和医疗技术管理局—ANMAT 2005年7月4日发布G/TBT/N/ARG/186号通报,文件的标题:饮食增补剂:不含酒精的能量饮料。

修正案其主要内容:关于这些饮食增补剂的技术法规:   1. 将所允许的咖啡因含量减少到最高20毫克/100毫升;   2. 在包装上的警示语和广告中增加“饮酒有害健康”的短语;   拟批准日期:2005年6月29日,拟生效日期:2005年6月30日,提意见截止日期:未陈述。

9、阿根廷卫生政策法规和关系秘书处(SPRRS)及农牧渔和食品秘书处(SAGPA)2005年7月6日发布G/TBT/N/ARG/187号通报,标题:预包装食品

内容如下:第235 quarter项:含有菠菜、甜菜根、椰菜、胡萝卜、花椰菜或其它任何含有天然的高硝酸盐的蔬菜的食品标签应当在产品正面显著的位置,以突出的,并且显而易见的字体显示警示语“一岁以下的儿童不得食用”。

批准日期: 2005年7月4日,拟生效日期:自2005年7月4日起60天,提意见截止日期:未陈述。

10、美国交通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2005年7月4日发布G/TBT/N/USA/125号通报,标题为: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儿童保护系统   第213号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儿童保护系统”要求,当面临某些不利的状态时,儿童安全带必须不能失去超过其固有断裂强度特定百分比的功能。

文本中更清楚地解释:标准中所规定的两种重量中较重的重量是用于带状织物磨损试验的,这些带状织物用于将儿童保护系统缚在车辆的儿童安全固定装置上。

批准日期、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8月29日。

SPS最新通报      1、 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于2005年7月1日发出了G/SPS/N/KOR/186号通报

通报的内容是关于进口食品检验指南修订案。

所修订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对进口食品的检测重点,即高风险食品或被怀疑有问题的食品,而不是对所有食品都进行检测;指定哪些食品添加剂(自然添加剂)需进行深度检测;列明了重新分类的农产品,将新制定了最大残留限量的杀虫剂纳入需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或单项残留物检测的杀虫剂名单;为进口食品设定一个为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所认可的安全标准。

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5年8月13日,拟批准日期、拟生效日期待定。

2、日本农林水产省于2005年7月1日发出了G/SPS/N/JPN/147号通报

通报的内容是关于家畜传染病控制法执行令修订案。

通报所覆盖的产品为鸵鸟及雁形目类禽鸟(除鸭及鹅外)及其产品。

修订案将鸵鸟及雁形目类禽鸟(除鸭及鹅外)及其产品纳入应接受动物检疫的范围。

其检疫要求是:进口商需在动物到达前70—40天内,向日本动物检疫局提交动物进口申请表,告知进口动物的种类、头数、到达日期等;进口的动物必须随附出口国政府签发的健康证书;进口的动物应在检疫站留置10天(一日龄雏鸡为14天),以接受检验;检疫过的动物在放行时,动物检疫局应向进口商签发进口检疫证书。

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5年8月23日,拟批准日期为评议期后,拟生效日期为2005年9月1日。

3、2005年7月5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出了G/SPS/N/USA/1089号通报

通报的内容是关于直接食品添加剂维生素D3的最终法规

法规对在饮食替代饮料中作为营养成分的维生素D3的安全作用作出了规定。

通报批准日期生效日期为2005年6月29日。

4、2005年7月8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农渔部发出了G/SPS/N/ARE/7号通报

通报的内容是关于禁止向阿联酋出口海枣树、椰子树、观赏棕榈树及其分枝的第39号部级令修订案。

通报指出:禁止从报导感染拜尤德病、致死黄化病、椰子象甲的国家进口海枣树、椰子树、观赏棕榈树及其分枝;也禁止进口任何已证实会自然感染上述疫病或为上述疫病寄主的植物。

有两种情况不在本令范围内:进口用于栽培秧苗的组织和注明来自主产地或实验室的棕榈枝;无径或直径超过5cm、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感染椰子象甲的秧苗。

通报批准日期生效日期为2005年2月12日。

5、2005年7月8日,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管理局发出了G/SPS/N/SGP/30号通报

通报的内容是关于进口除家禽外的活禽鸟的兽医条件。

通报指出:每批禽鸟应具备出口国政府兽医机构或注册兽医在进口7日内签发的兽医证书。

证书应提供货物的详情,包括禽鸟的发货人、收货人、数量及品种,并对如下内容做出证明:在出口前的6个月内,出口国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及新城疾;自孵化后或发货前的21天,禽鸟需在政府兽医机构批准的隔离场所内隔离;隔离期间,禽鸟未显示有传染病,特别是禽流感的临床迹象;出口新加坡前7日内,使用琼脂凝胶免疫扩散检测或血球凝集抑制试验法对出口禽鸟进行H5和H7禽流感病毒的血清检测,结果为阴性;禽鸟在发货当日检验无传染病迹象;禽鸟须由新的、干净的集装箱运输。

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5年8月29日,拟批准日期、拟生效日期为2005年9月1日。

6、2005年7月12日,印度家庭卫生福利部发出了G/SPS/N/IND/22号通报

通报的内容是关于2005年防止食品掺杂法规,该法规是对1955年防止食品掺杂法的第二次修订。

修订后的法规规定了水果、蔬菜、加工食品和相关产品的定义,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及其在上述产品中的限量;规定了容器填装指南和标签要求。

通报不提供评议期,批准日期为2005年3月21日,拟生效日期为2005年9月21日。

7、2005年7月12日,印度家庭卫生福利部发出了G/SPS/N/IND/23号通报

通报的内容是关于2005年防止食品掺杂法规,该法规是对1955年防止食品掺杂法的第一次修订。

修订后的法规增加了某些新条款;对现有条款进行了修改;根据Codex标准/指南扩充了用于某些食品食品添加剂名单并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

通报不提供评议期,批准日期为2005年3月21日,拟生效日期为2005年9月21日。

8、2005年7月12日,萨尔瓦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出了G/SPS/N/SLV/68号通报

通报的内容是关于人造黄油的强制性标准。

该标准包括以下内容:目的、范围、定义、主要成分及质量要素、食品添加剂、化学污染物、物理化学成分分析、微生物污染物、分析方法、卫生、包装、标签、与其它标准的一致性、技术参考、监控和检验。

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12日,拟批准日期为9月12日,拟生效日期为2006年1月12日。

9、2005年7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出了G/SPS/N/EEC/263号通报

通报的内容是关于食品中微生物标准的法规草案。

通报所涉及的产品有肉类、乳制品、鱼类、禽鸟蛋、天然蜂蜜、蔬菜、水果、谷物面粉等。

草案统一了欧盟各成员国对某些微生物使用的不同标准,包括:碎肉及肉类半成品中的沙门氏菌、即食食品中的李斯特菌、某些乳制品中的葡萄球菌肠毒素、某些渔产品中的组胺;还规定了畜产品内的沙门氏菌及干酪内的葡萄球菌的加工卫生标准。

以上标准既适用于欧盟市场内的产品,也适用于进口产品。

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19日,拟批准日期为2005年9月底,拟生效日期为2006年1月1日。

10、2005年7月22日,美国环保署发出了G/SPS/N/USA/1094号通报

通报的内容是关于免除某些杀虫剂残留限量的最终法规

法规对在各种食品内或表面使用的α—环糊精、β—环糊精、γ—环糊精免除了残留限量。

法规取消了对α—环糊精、β—环糊精、γ—环糊精制定最大残留限量的需要。

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6日,拟批准日期未指定,拟生效日期为200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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